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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602578/202204-00034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皖农发〔2022〕20号)》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18
索引号: 11341700MB19602578/202204-00034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皖农发〔2022〕20号)》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18
《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皖农发〔2022〕20号)》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18 10:26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4月1日,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皖农发〔2022〕2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2021年,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各地在执行落实过程中遇到了一些疑难问题和新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促进各地抓好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提升整体水平和成效,坚决防止返贫致贫,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省制定印发了《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强化网格监测。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优化基层网格划分。按照山区、半山区、平原地区分类确定网格户数,对农户较少或较多的基层网格进行适当调整。二是明确基层网格员条件。对现有年龄偏大或因身体状况难以履行职责的网格员要于4月底前调整到位。统筹各类基层网格力量,实现“多合一”。三是明确基层网格员职责。即坚持走访排查和定期联系,及时反映问题,宣传帮扶政策,配合落实帮扶措施。四是规范基层网格员管理。建立基层网格员轮训制度,落实基层网格员误工补贴,确定村干部分片管理基层网格,开展实绩评价。

第二部分强化动态管理。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健全监测范围年度调整机制。每年初结合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确定年度监测范围。二是拓展监测方式。即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走访排查,部门数据比对,媒体、信访、舆情等其它监测方式。三是简化监测程序。即开展一次评议,同步开展数据比对,缩短认定时间。四是坚持应纳尽纳。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对象,不得设立规模限制,不得搞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五是规范风险消除。对收入持续稳定、年人均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大额刚性支出稳定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履行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确认公告等程序后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设比例要求。

第三部分强化精准帮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压实帮扶责任。帮扶联系人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走访,长期不在家的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每月联系一次;其他帮扶对象每季度至少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一次。二是因户因人施策。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原则上只监测不帮扶,但监测对象在风险未消除时已落实且存在一定“时间周期”的帮扶措施需要延续,对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人口继续落实脱贫人口相关帮扶政策。三是推进分类帮扶。根据家庭收支变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对脱贫户分为三类进行监测帮扶。

第四部分强化风险防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立联络员和部门会商制度。各级乡村振兴部门与医保、卫健、教育、住建、水利、民政、应急管理、残联等8个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一般问题和个体性风险由业务机构主要负责人会商,突出问题和突发性风险由部门负责同志会商,重大问题和区域性、规模性风险上报本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突出问题和关键信息实时推送制度。各级乡村振兴部门会同医保、教育、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民政、残联、应急管理、公安、信访等10个部门,实时推送突出问题和关键信息,加强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

第五部分强化责任落实。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系统监管。三是加强督导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