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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602578/202201-00008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市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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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市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07
《关于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07 10:38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办法〉的通知》(皖乡振发〔2021〕20号)精神,全面加强扶贫资产规范管理,确保扶贫资产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市乡村振兴局研究拟定了《关于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

二、起草背景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市乡村振兴局起草了《关于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2月6日,书面征求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意见,并按照意见进行了修改。

三、总体目标

抓好抓实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的后续管理,切实防止扶贫资产闲置浪费,确保扶贫资产持续稳定发挥效益,在全市构建起扶贫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责任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资产管理体系,全面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四、主要内容

(一)做好扶贫资产确权登记

全面摸底梳理十八大以来的扶贫项目实施及扶贫资产形成情况,分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做好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

    (二)加强扶贫资产运营管护

实行分类管护,经营性资产,要完善运营管护方案,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人。对公益性资产,要完善后续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可通过引导受益群众参与管护、调整优化现有公益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公益岗位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与管护。对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建立扶贫项目资产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应对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扶贫资产管理中的风险点,避免扶贫项目资产闲置流失。

(三)规范扶贫资产收益分配

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属于村集体的资产收益,主要通过开发公益岗位用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受益,鼓励采取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结合实际探索有条件受益。提取的公积公益金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产权归属村集体的由村集体进行分配,分配方案原则上按照“村集体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时公开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

(四)严格扶贫资产处置程序

原则上按照“村集体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办理,明确处置缘由,拟定处置计划,开展资产评估,及时公示公告,经县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规范开展资产处置,并建立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台账。

五、下一步工作

    市乡村振兴部门会同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部门强化领导、密切配合,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督导对各县区开展每年不少于2次的实地督导,及时发现和掌握扶贫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督促县区及时整改。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乡村振兴局

解读人:杨小燕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30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