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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205-00136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22〕37号
发布日期: 2022-05-23 成文日期: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3 15:32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宣城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23日    

  

宣城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居环境形象,贯彻落实《宣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5)》精神,高质量推进公路路域环境整洁、绿化和美化,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5年,改造提升3000公里路域环境整洁优美公路,实现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普通国省道、重要农村公路和通往旅游区公路)沿线环境整洁优美,充分展现我市美好农村人居环境和文明形象。

二、整治重点

高速公路整治重点是高速出入口、匝道、上跨桥下、收费站及其连接线、服务区、互通枢纽和高速用地范围内等区域的垃圾清理和公路设施清扫保洁,整治高速沿线广告、违章建筑、杆线,美化视觉空间。普通公路(普通国省道、重要农村公路和通往旅游区公路)整治重点是保持公路和附属设施完好,综合治理穿村镇路段和城乡结合部,绿化美化沿线环境。

(一)加强公路及沿线设施清扫保洁,定期清洗防撞护栏等沿线附属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按标准及时清理抛洒物、中央分隔带、边沟,做到路桥隧干净整洁,沿线清洁卫生;治理公路路面超限和抛洒,保持路面整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二)完善交通标志、安保、路肩、水沟等公路附属设施建设,加强动态维护,因地制宜在公路沿线建设景观绿地、观景台、停车休息区等,提升公路服务设施和绿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三)规范沿线集镇、村庄和住户等门前场地和公路搭接道口硬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四)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占道经营和公路沿线一定可视范围内的非标广告牌、破旧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等;开展公路用地范围内广告设施的治理工作,按照《宣城市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划设置广告,对立柱锈蚀、画面破损的沿线广告设施进行整改,增设内容正确的公益广告,确保广告发布品质及发布效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五)在省界、市界实施美丽公路项目建设,展示美好宣城形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相关市直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宣城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组织,建立“政府统筹主导,部门分工负责,乡村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辖区内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行动。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为辖区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责任主体,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将每年整治任务明确到具体线路,将具体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到人。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行动和人居环境整治同督查、同考核、同调度,层层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约谈。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的舆论宣传、监督引导作用,加大对环境整治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同时,积极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形成浓厚氛围,使社会各方了解、支持、配合、参与公路两侧环境整治工作,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于5月27日前将本地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含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报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每双月月底前向市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市交通运输局陈有胜,电话:3026915)。

 

附件:1. 宣城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及职责

         分工

          2.“十四五”期间全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表

   3. 宣城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考评标准

附件1

 

宣城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

及职责分工

 

    一、专项工作组名单

      长:董红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武兆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旭华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陈玉红    市文明办副主任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住建局副局长

    袁启华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管志芳    市市场监管局一级调研员

    倪文凡    市文旅局副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市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范潇潇    宣州区政府副区长

    陈良龙    郎溪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蒯浩宁    广德市政府副市长

          宁国市政府副市长

          泾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刘林发    绩溪县政府副县长

    柴长宏    旌德县副县长副县长

          宣城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系统工会主席

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汪军、胡旭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何祎、鲍猛同志担任,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明办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市公路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政府及宣城经开区:全面负责辖区内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管养单位具体实施整治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制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和标准,开展督查、考核,指导、督促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整治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将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并开展督查、考核、调度,指导、督促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开展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和乡镇路段建筑物外立面的清理整治,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

市文明办:负责指导、督促各地文明办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城乡结合部、穿城村镇路段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超限超载的查处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治理货运车辆飘散抛洒的行为,指导、督促各地公安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管理,指导、督促各地住建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属地政府拆除路域环境整治范围内违章建筑等工作,负责市区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管理,负责市区户外广告和各类宣传品设置、悬挂张贴的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城管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地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查处公路沿线视域范围内非法采矿、乱采滥挖行为,查处违法占地,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公路沿线企业、站场、建设项目等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指导、督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市场管理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规范公路两侧货运场站、商户的经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负责公路沿线企业、站场、建设项目等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指导、督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

市文旅局:负责指导旅游风景道开发、创建工作,指导、督促各地文旅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规范公路沿线旅游标志标识系统的建设,指导做好旅游景区内部道路路域环境整治,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

 

 

 

 

 

 

 

 

 

 

 

 

 

 

 

附件2

 

“十四五”期间全市公路路域环境

整治工作任务表

县名

任务指标(公里)

指标年度分解

小计

高速

公路

普通国省道

农村公路和旅游线路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宣州区

625

122

273

230

0

243

127

128

127

经开区

95

25

30

40

 

28

23

22

22

郎溪县

336

49

125

162

0

144

64

64

64

广德市

543

73

237

233

0

226

106

106

105

宁国市

568

115

275

178

0

237

110

110

111

泾  县

388

46

202

140

0

153

78

78

79

绩溪县

233

46

110

77

0

90

48

48

47

旌德县

212

30

116

66

0

79

44

44

45

合  计

3000

506

1368

1126

0

1200

600

600

600

附件3

 

宣城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考评标准(高速公路)

 

序号

考核

内容

考评标准

备注

1

净化

50分)

沿线垃圾分类处置。(10分)

 

路面无抛洒污染,护栏等附属设施和交安设施清洁完整。(10分)

 

改扩建路段无扬尘,废弃物处置规范。(10分)

 

服务区污水以及沿线生产、生活污水不乱排,接入城镇管网。(10分)

 

桥下空间和穿跨越路段无“脏、乱、差”现象。(10分)

 

2

绿化

20分)

行道树、中央分隔带绿化养护规范(10分)

 

沿线绿化因地制宜、宜绿则绿。(10分)

 

3

 

美化

30分

 

沿线广告立柱无锈蚀、画面无破损。(9分

 

增设公益广告,广告品质和效果良好(7分

 

美化视觉空间,沿线无杂乱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等。(7分

 

沿线宣传载体突出城市特色、展示城市形象。(7分

 

宣城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考评标准(普通公路)

序号

考核

内容

考评标准

备注

1

 

公路用地范围

(30分)

 

路面清洁,无抛洒、无超限。(10分)

 

护栏等附属设施和交安设施清洁完整,非交通标志设置规范统一。(10分)

 

公路绿化规范栽植、养护规范,服务区、停车休息区等功能完善、整洁。(10分)

 

2

穿城村镇路段及城乡结合部

(30分)

 

设置慢车道、采用绿化等隔离,无占道经营。(10分)

 

街道沿线整洁、美观。(10分)

 

排水设施完善,满足公路和村镇需要。(10分)

 

3

建筑控制区及一定可视范围内

(40)

搭接道口符合规范要求。(10分)

 

公路沿线企业、商铺、住户等,硬化门前场地,不污染路面,不往路面排水排污。(10分)

 

建筑控制区和一定可视范围内无“脏、乱、差”现象。(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