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2719447(兼传真)
地 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宣城水西(泾二)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宣环评
〔2022〕38号
2022.6.2
2
关于宣城甘露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2〕39号
3
关于安徽赛德齐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使用II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2〕40号
4
关于安徽省绩溪县向阳纸业有限公司12万吨/年高强度瓦楞原纸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2〕41号
2022.6.20
5
关于阳光新能源养贤乡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2〕42号
2022.6.21
6
关于宣城东部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宣城东部新城实验学校(暂定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2〕43号
202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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