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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207-00017 组配分类: 市政府本级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告知书(宣行复字〔2022〕24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20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207-00017
组配分类: 市政府本级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告知书(宣行复字〔2022〕24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20
宣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告知书(宣行复字〔2022〕24号)
发布时间:2022-07-20 10:05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叶XX:

不服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自己名义代表广德市政府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行为向本机关邮寄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 2022年5月31日收到。

因广德市人民政府系由安徽省人民政府直辖,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政府法制办省直管县体制试点对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府法〔2012〕10 号)“对试点县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规定,你的上述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依法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提出(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至收到本告知书之日止的时间,不计入法定申请期限)。故请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特此告知!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