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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207-00018 组配分类: 市政府本级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告知书(宣行复字〔2022〕25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20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207-00018
组配分类: 市政府本级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告知书(宣行复字〔2022〕25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20
宣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告知书(宣行复字〔2022〕25号)
发布时间:2022-07-20 10:08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戴XX:

你以宣城市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 2022年6月1日收到。因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存在“错列被申请人或复议机关”和“复议请求不明确”的情况,本机关于2022年6月9日通知你补正明确。你于2022年6月10日现场提交了补正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明确系以宣城市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规定,请你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特此告知!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