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布2022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720元/月.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705元/月.人;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1210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917元/月.人。此次提标从2022年7月份开始执行,将惠及全市城乡困难群众8.3万人。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逐年提高,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将更稳更有力。
近年来,我市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在保持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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