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可祥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近年来,持续深化开展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并将“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列为今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市住建局坚持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多元化解物业矛盾纠纷,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1.制定地方法规。2019年5月,我市颁布《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是全省首个制定物业管理地方法规的地市,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落实乡镇(街道)物业纠纷调解职责,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市区全覆盖成立9个街道物业工作站、23个社区物业服务站暨调解服务中心,成立市经开区物业诉调中心,强化基层矛盾纠纷调解。
2.强化党的领导。2020年5月,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六级联动抓到底、党建引领强治理”,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指导意见》,着力建立健全“县(市、区)委-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小区党支部-党员楼栋长-党员干部联系户”服务群众的六级机制。发动市区2万余名党员到社区报到,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今年以来,结合我省“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宣城市“宛美红色物业”建设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推进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目前全市已有30家物业企业、192个住宅小区成立了党支部,在化解物业企业与业主间矛盾纠纷、促进小区和谐、开展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加强对业委会的监管。街道(乡镇)、社区在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物管会)选举、重要工作开展等活动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履行监管职责,把好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关,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应不低于50%,鼓励符合条件的“两代表一委员”、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委会委员。提倡采取信息化技术改进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方式,建立业委会开展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落实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业委会换届改选及日常必要工作经费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小区公共收益中列支。
4.健全考核制度。指导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完善对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把“皖美红色物业”建设、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和物业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纳入考核重要内容。围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升,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每年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常态长效开展测评并公示测评结果,测评结果纳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落实优胜劣汰,对测评优秀的住宅小区落实资金奖励,通报表扬,对测评结果差、业主满意度低,拒不改进的物业服务企业,计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提请小区业委会(物管会)依法依约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市区已清退3家物业企业,限制36家物业企业招投标,倒逼企业服务提升。
5.加强部门联动。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定期统筹调度,落实住建、城管、公安、消防救援、市场监管、人防等职能部门“管理进小区、执法进小区”,对违规停放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市住建、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2020年以来,市区累计开展整治行动25次,拖移车辆147辆,劝离700余辆。为进一步形成合力,宣州区城管局派驻第八执法中队入驻宣州区住建局,开展物业管理联合执法工作。
(二)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
1.完善信用评价体系。2019年3月,我局印发《宣城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宣城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评价标准》,组织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开展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和应用,推动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公示及运用,强化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物业项目招投标及业主大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挂钩,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或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重要考量依据。指导各地物业主管部门每年一季度集中公示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2.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活动,会同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了物业服务行业“合法经营、规范收费”动员大会,182家企业签订了承诺书。督促各物业企业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制度,接受业主、社会和主管部门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如实公布并及时更新物业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电梯和消防等设施设备维保单位和联系方式、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物业费和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等信息。
3.加强招投标监管。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物业招投标文件示范文本,严格招投标文件审查,规范物业招投标程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鼓励业委会(物管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引导市场良性竞争。
4.推动形成质价相符机制。落实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各地物业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每两年对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相应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进行评估,结合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的需求,适时调整公布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标准。探索委托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服务等级标准及物价指数测算服务成本,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委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提供依据,实现物业服务成本公开透明,建立物业服务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运行机制。
5.开展物业服务费清缴。定期开展集中清缴行动,对于经催缴仍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醒目位置公告催缴,倡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缴纳物业服务费,对逾期未缴的由社区通知业主所在单位进行催缴。加大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物业服务费案件的快审快结机制,对经生效判决确认属恶意欠费的,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形成氛围,多措并举,破解物业服务费收缴难题,2019年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共清缴物业欠费约3600万元。
(三)强化房地产开发管理
1.提升开发项目品质。严格执行《关于提升新建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水平的实施意见》,明确新建项目应做到人车分流,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提升规划品质。落实《关于加强宣城市区新建住宅小区附属道路及排水工程管理的通知(试行)》、《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导则》,加强市政园林绿化等配套设施监管,提升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全过程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管理,推进住宅小区品质提升。针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设计功能性缺陷等业主反映较为集中问题,建立“设计细化事项清单”,从源头上提升建设品质,减少物业管理矛盾隐患。
2.落实承接查验制度。落实住宅小区交付承接查验制度,在物业交付前,由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协调行业协会组织物业服务专家库成员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对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对在查验中发现的问题由开发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未实施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由业委会依据合同依法依规追诉交付方责任,监管部门加强督促整改。
(四)推动理顺管理机制
市区部分住宅小区规模较大,跨社区或街道,物业管理权属不清,机制不顺,如方家冲新苑小区(涉及西林、飞彩两个街道,物业管理机制不顺),我局积极协调宣州区政府在不改变街道原区域界线的前提下,明确社会事务管理归属,理顺物业管理机制,避免后期管理中可能涉及的职责不清和推诿扯皮。
二、下一步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积极做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构建和谐宜居的小区居住环境,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商请“两区”强化物业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对部分规模过大的社区进一步优化调整,理顺管理机制。
二是报请市政府印发《宣城市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实施意见》(目前已通过合法性审查),从完善小区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解决小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等方面发力,推动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
三是开展“宛美红色物业”建设,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组建市县两级物业服务行业党委,加强党对物业服务行业的领导,促进住宅小区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最后,感谢并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建设工作,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徐照兵 联系电话:3010999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