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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208-0004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市政协提案第218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宣民养〔2022〕52号
发布日期: 2022-08-05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208-0004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市政协提案第218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宣民养〔2022〕52号
发布日期: 2022-08-05
关于市政协提案第2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05 15:57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农工党宣城市筹委会:

  贵党《关于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的提案》(第218号)收到后,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结合起草《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宣城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开展了多轮调研和意见征集工作。提案纳入市领导领衔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后,市民政局坚持以重点提案办理为抓手,与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部门专门召开办理工作会议,并与市卫健委一道上门征求提案联系人的办理意见和建议,召开医养结合座谈会凝聚各界智慧和力量,从政策制定、项目实施、产业培育等多个方面合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基本情况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宣城市常住人口250万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有56.5万人,占总人口22.59%;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有45.1万人,占总人口18.04%,均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老龄化形势较为严峻,且呈现加速高龄化的态势。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要求,发展好医养结合,让全体老年人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是当前我市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

    市委、市政府努力打造最有爱心、最有温暖的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将《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列入2022年市唯一的重点地方立法计划,先后出台了《“健康宣城2030”规划》、《宣城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宣城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等。市民政、卫健等部门出台了《宣城市“十四五”养老规划》、《宣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提升宣城市农村敬老院医疗服务能力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近年来,各级卫健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与各类养老机构签约服务数156对,现有医养结合服务机构21家,总床位数3558张(养老床位2404张、医疗床位1154张),其中两证齐全(医疗资质和养老资质)17家。分四批创成省级医养结合综合示范单位32家,其中: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园区)2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6个、社区医养结合示范中心24个;已经实现了《“健康宣城2030”规划》的,每一个县市区至少一家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单位的工作目标。全市目前正在的运营的养老机构157家,已建成708个三级(县、乡、村)养老服务中心。

  二、我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医+养”、“医办养”、“养办医”等医养结合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试点嵌入式医养服务模式。由医疗机构进驻养老院,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护理等健康服务。例如:市社会福利中心2016 年开始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该中心总建筑面积约26050平方米,对外挂孤残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老龄公寓的牌子,其中失能失智老人占比75%,为解决入住老人医疗的需求,市福利中心引入宣城爱康医院,通过向医院购买巡诊、药品配发、健康体检等医疗服务,构建起养老、医疗等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休养老人不出中心大院就能第一时间享受到“便捷、低偿、优质”的医养结合服务。

  (二)试点直办式医养服务模式。通过近几年的探索与发展,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一批集养老、医疗、护理和康复于一体,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的医养结合成功典型。目前,已有多家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已经开展了“医办养”服务,如:宣城妇儿医院、旌德县人民医院、广德健桥康复医院、宁国中医肿瘤医院等。同时部分养老机构也在积极探索举办医疗机构开展“养办医”的服务,例如:广德市康寿休闲养老中心成立于2015年,2019年探索设立了广德康寿护理院,开展日常巡诊,定期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和健康体检,解决了在院老人常见病不出门的就医方便,努力探索集“医、护、养、康复”为一体的综合医养模式。

  (三)试点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医务室模式。我市广德在全省率先开展试点,并持续在全市推广。目前全市90家农村敬老已经实现标准化医务室全覆盖。我市卫健、民政正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敬老院,设立养护型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开设护理型床位或病区。

  (四)试点居家医养服务模式。各县市区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常年规范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做好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生活方式指导等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引导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群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 依托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的“点对点”居家老年健康服务。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对社区老年人实施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组建了776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65岁以上签约服务率达77.67%,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规范管理率)达到70%。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然,我市的医养结合工作与群众的期盼和需要还有一定的距离,如医养结合水平不高、城区的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和床位紧缺,服务内容相对单一等等,需要我们在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您的建议对我市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

  (一)持续完善医养结合鼓励支持政策。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元主体参与、多种合作模式的医养结合服务。宣传推广我市“医办养”、“养办医”的典型经验,努力打造一批集医疗、康复、养老为一体的,专业化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全力提升社区层面医养康养结合能力。鼓励养老机构为非治疗期老年人提供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临终关怀等一体化的养老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医养结合相关医疗保险政策,更好地为老年人群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推进在乡镇卫生院开展试点。引导乡镇卫生院、农村敬老院设立养护型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或专护区,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鼓励养老机构为非治疗期老年人提供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临终关怀等一体化的养老服务。推广复制市开发区飞彩街道团山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中心毗邻建设的模式,推动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设施毗邻建设,优化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落实各县市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等主动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签订医疗巡诊服务协议。

  (三)在精神专科等专科医院开展试点。支持二级医院、专科医院仿照市妇女儿童医院养老服务中心模式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建设老年认知障碍养护院、照护专区及照护床位,积极满足社会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需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持续推进适老化改造,强化与精神专科医院的合作,全面增加照护型床位,有条件的开辟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单元。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与运营补贴挂钩机制,通过运营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增加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内容。

  (四)引进社会资本新建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引导社会力量加强护理型、医养结合型、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支持养老机构开办康复医院、中医医院、护理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鼓励新增机构建设护理型床位,重点为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推动建设一批适合中低收入群体老人的养护型综合养老机构,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专业化照护的护理型养老机构。2022年底,每个县市区建有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医养结合型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超过1所。鼓励建设提供临终老年人生活照护、姑息治疗等服务的临终关怀型养老机构,满足高收入群体养老服务需求的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

  (五)持续开展省级优质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增加机构数量,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成不少于1个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县(市、 区)、7个优质医养结合示范机构、28个优质医养结合示范中心。通过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全市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入住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强化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建立完善居家医疗服务规范、技术指南和工作流程,明确相关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者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推进长三角地区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创新方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居家医疗服务。在有条件的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导入精神卫生医护资源,帮助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心理慰藉等。

  感谢您对医养结合工作的关注和建议,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不断完善以不能自理刚需老年人为重点、以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为核心,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老年人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扩大医养结合服务有效供给。

     办复类别:B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张毅      联系电话:13605630103



宣城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9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