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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2209-00027 组配分类: 稳投资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研习要素保障政策 积极保障重大项目用地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09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研习要素保障政策 积极保障重大项目用地
发布时间:2022-09-09 17:38 来源:用途管制科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期,自然资源部多次组织召开要素保障会议,印发系列文件,强调要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用地要素保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研究领会《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精神,结合具体项目精准施策,确保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高效有序保障重大项目落地。

一是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以“附图承诺”报批用地。根据自然资发〔2022〕129号文件规定,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建设项目,应衔接“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附图承诺。我局提前谋划部署,将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用地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并提请市政府审核出具了相关承诺意见。该项目系全省首个以“附图承诺”方式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查的重大项目。

二是泾县至青阳高速公路以“节地评价”精准用地。根据自然资发〔2022〕129号文件规定,公路项目设置的互通立体交叉工程用地,超过《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有关间距规定的,应开展节地评价论证。我局会同项目单位委托编制了节地评价论证报告,泾青高速、宣广高速改扩建等项目系全省公路项目中首批组织评审论证的互通立体交叉。

三是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控制性单体工程先行用地。根据自然资发〔2022〕129号文件规定,国家重大项目中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因工期紧或季节影响确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可申请办理先行用地。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工程列入《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水规计〔2017〕182号),我局积极指导项目单位用足用好政策,开展先行用地组卷报批,保障该项目按时序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