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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投资者 / 通知
名称: 【文字解读】《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上海)科创中心运营工作方案和宣城(上海)科创中心入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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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投资者 / 通知
名称: 【文字解读】《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上海)科创中心运营工作方案和宣城(上海)科创中心入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24
【文字解读】《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上海)科创中心运营工作方案和宣城(上海)科创中心入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24 15:36 来源: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抢抓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发展机遇,宣城市积极打造沪皖“科创飞地”,在上海松江建设宣城(上海)科创中心(以下简称“科创中心”)。目前科创中心大楼装修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为高质量推进科创中心建设运营,促进沪宣两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科技局多次赴上海、浙江、江苏等地实地考察,深入学习“科创飞地”运营管理等先进经验。借鉴金华、嘉善、瑞安等地出台的“科创飞地”相关政策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工作方案》。初稿形成后,市科技局书面征集了市直有关单位意见。4月21日,董红明副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根据讨论意见建议,市科技局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草拟《管理办法》。5月30日,再次书面征集市直有关单位以及相关企业意见,并认真采纳相关意见建议。6月16日,经市科技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经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后,提交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功能定位、发展目标、重点举措、运营方式、运营架构、管理办法和考核机制。2022年,科创中心建成运营,力争完成年度运营目标;至2023年,确保科创中心入驻项目20个以上;至2025年,建成高水平研发中心5-10家,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10-20个,引进高层次人才300人以上,组织开展沪宣两地技术交流活动10场以上。围绕科创中心发展目标,提出加强异地研发、突出“双招双引”、促进技术交流三项重点举措,支持宣城市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在科创中心建立异地研发中心、搭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坚持市场化运营方式,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缴后奖”制度。宣城宛陵城市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市国控集团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宛陵公司”)负责收取租金,市财政负责做好租金奖励资金保障;坚持科技赋能定位,强化入驻项目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考核合格的项目给予租金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及时予以清退。

四、《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入驻条件、扶持政策、入驻流程、运营管理等。

(一)入驻条件。入驻对象包括宣城本地企业、新招引企业(团队)、科研机构和平台。根据不同项目类型,分类设置入驻条件。规定新招引项目须在宣城市注册公司。重点企业、团队、科研机构和平台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

(二)扶持政策。入驻项目按规定享受租金、人才、基金、科技创新券等政策支持,可免费使用科创中心会议场所,组建专业团队为入驻项目在工商注册、税务申报、银行开户等方面提供协助;落地项目可在政策咨询、项目申报、工商注册、融资推介、产学研合作等方面享受一站式服务。其中,租金按市场价缴纳,实行“一年一付,先缴后奖”制度,依据考核结果兑现租金奖励,考核优秀的项目,给予当年缴纳租金100%奖励;考核良好的项目,给予当年缴纳租金80%奖励;考核合格的项目,给予当年缴纳租金60%奖励;入驻单位引进的人才,同等享受宣城市《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等相关人才政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按规定给予300万元至2000万元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用于科创团队创新创业。

(三)入驻流程。入驻流程分为申请、初审、评审、工商注册、签订入驻协议五个环节。具体由科技局负责科研机构和平台、宣城本地企业入驻项目的受理和初审;“双招双引”工作组负责新招引入驻项目的受理和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评审,重大项目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运营管理。分别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双招双引”工作组、宛陵公司的工作职能进行了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考核及政策兑现等工作;“双招双引”工作组负责开展“双招双引”、品牌塑造与媒体运营等工作;宛陵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入驻项目管理等工作。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解 读 人:刘红苹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3022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