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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690286780/202203-0016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2年3月份第4周行政处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29
2022年3月份第4周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2-03-29 16:47 来源: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安徽永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23MA2W12B27C 裴春强 (宣)应急罚〔2022〕03号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未组织制定企业2022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风险点清单,企业全员责任制未覆盖到全员全岗位。2.企业氧气罐处动火作业未进行作业审批。经调查,你公司“未按规定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未组织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风险点清单”及“企业氧气罐处动火作业未进行作业审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纳入本次行政处罚内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未组织制定企业2022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企业全员责任制未覆盖到全员全岗位。”进行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罚款 给予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 3 2022/3/29 2022/3/29 2023/3/29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113417007690286780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113417007690286780 1 一年 341800 2022/3/29 公开 行政处罚 安徽永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