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卡力展示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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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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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80005449918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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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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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应急罚〔202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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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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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8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执法人员对宣城市卡力展示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未覆盖所有岗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人民币二万元整。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现场询问焊工韩勇、木工肖伍胜,两人均不了解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风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处罚人民币壹仟元整。3.安全风险辨识存在遗漏,譬如剪板机、抛丸机等设备风险辨识存在遗漏,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不健全,未依法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人民币壹仟元整。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规范,未明确隐患排查频次、资金等,未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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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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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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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人民币肆万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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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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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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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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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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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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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07690286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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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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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07690286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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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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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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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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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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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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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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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卡力展示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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