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9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二)
发布时间:2022-09-29 17:07
来源: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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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依法查明安徽诺禾心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未将PCR实验室工作人员2022年7月21日使用后的3件防护服放置于双层防渗漏专用包装袋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无害化处理;2022年7月14日至21日期间未对PCR实验室内感染性医疗废物及时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处理;2022年7月20日未对PCR实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工作人员刘雪迪转运医疗废物时未采取相应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未对从事医疗废物运送、暂时贮存等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未定期开展PCR实验室空气、物表以及工作人员手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项、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二款,《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4.7的规定。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2022年 9月29日决定予以该单位通报批评,警告,罚款9000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