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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28327G/202302-0001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关于宣城市“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人大代表建议第十四批次交办函的回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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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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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宣城市“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人大代表建议第十四批次交办函的回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10
关于宣城市“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人大代表建议第十四批次交办函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3-02-10 09:58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宣城市“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人大代表建议第十四批次交办函的回复

 

王海燕代表、卜美甜代表:

我单位对您《关于缓解基层医疗机构医保资金垫付压力的建议》已收悉,现就该建议中反映的由于医保垫付资金不能及时返还到位,会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造成小病大治、浪费医保基金,影响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建议改变医保支付方式,医保部门派人驻点医院承担医保基金结算工作等的建议答复如下: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医保基金适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中明确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实行按季度预拨。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医保经办机构按医共体预算标准将该季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拨付医共体牵头单位专用账户。牵头医院在基金到账10个工作日内按医共体内部预算标准完成预拨。经沟通了解,我市各个医保经办机构确已按时将预拨款汇入医共体牵头单位,因此我将联合卫健相关部门共同督促医共体牵头医院按照文件规定及时拨付成员单位医保基金,减轻基层医院垫付医保基金的压力。

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关于医保垫付资金不能及时返还到位的情况,我单位拟将会同宣州区医保经办机构一起对基层医疗机构垫付资金状况展开摸排、调研和清查,力求实现实情摸清,拖欠清零、拨付及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促进我市基层医疗机构不断发展。我市还拟督促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将医共体牵头单位按时足额拨付成员单位医保基金的情况纳入评价范围,建立长效机制,年终进行相关考核,以减少将来发生类似情况的隐患,更好促进医保基金有序平稳运行。

针对《建议》中提出的改变医保支付方式,病人全额承担医疗费用,医保部门派人驻点医院承担医保基金结算工作,请第三方评估医院的医疗诊治方式等,我市目前施行医共体总额预算、DRG点数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多元化支付方式,有效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治疗。任何支付方式的改革都是包括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医保参保人员之间的就医付费管理。基于国家局和省局提出的一站式医保结算要求和广大参保群众更加便捷的医保结算需求,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基金有序运行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医保经办机构也对定点医疗机构起着引导和监督的作用,现如今的医改模式注定医疗机构和医生不能完全脱离医保,医疗机构也可以利用医保政策带来的机遇,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真正做到医保、医院、患者三方联动,三方共赢。

同时,我单位也期望能与各基层医疗机构合作展开关于医保各项政策的宣传活动,让普惠民生的政策制度能够通过基层医疗机构和医生真正的走进医保参保群众的生活中,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政策,真正的做到便捷参保群众的日常看病生活。

最后真诚的感谢两位代表对我市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结算工作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将强学习调研,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与各基层医疗机构紧密合作,将医保工作做得更好。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