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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211-00034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我市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享受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优惠新政策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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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我市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享受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优惠新政策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11
我市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享受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优惠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2-11-11 08:14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近日联合发文,我市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享受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优惠新政策,进一步优化老年助餐服务企业的发展环境。符合条件的社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其中:用电执行居民生活合表价格;用水暂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用气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第二档平均水平价格。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参照以上价格政策执行。

文件要求:一是严格政策执行,确保符合条件的助餐服务机构享受政策。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不再从事老年助餐服务的,自停止服务之日起不再享受该政策。二是实施广泛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和影响力。采取在社区老年助餐食堂(助餐点)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页、制作政策明白卡等方式广泛宣传该政策,同时及时向社会宣传,进一扩大惠民政策的影响力。三是认真做好服务,让助餐服务机构尽早享受优惠。及时确定辖区范围内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名单,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主动帮助社区老年助餐食堂(助餐点)和有关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单位对接,做到应享尽享。(童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