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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700MB1915595L/202205-00317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体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2-04-27 发布日期: 2022-05-05
发文字号: 宣市监〔2022〕3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32条工作措施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2719125
索引号: 11341700MB1915595L/202205-00317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体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2-04-27
发布日期: 2022-05-05
发文字号: 宣市监〔2022〕3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32条工作措施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2719125

关于印发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

创优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

32工作措施通知

宣市监〔20223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直属(派出)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32条工作措施》已经市局局长办公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427     

(此件公开发布)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

发展壮大市场主体32条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创优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优化市场主体服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提出以下32条创优营商环境具体措施:

一、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巩固一日办结工作成果,实现流程、材料、时间、成本等办件要素标准化,加快推进企业开办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一屏办、当场办、一次办。加快智能审批设备在政务服务地图中部署应用,为市场主体提供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简化分支机构登记手续,在同一县级登记机关辖区内,不属于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二、推进企业登记智能审批改革。推行自主申报+信用承诺+智能确认登记模式,对企业申报的名称、经营范围、住所(经营场所)等登记事项实行智能化、规范化设置,实现从人工审批向网络智能审批的转变,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进登记注册办事不求人

三、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建立完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对122项市、县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法纳入清单管理,规范告知承诺制线上线下办件要素,稳步扩大告知承诺制改革覆盖范围。利用双告知信息共享平台,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依法推送至政府其他部门共享共用。

四、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精简和优化商事登记与经营许可审批流程,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一屏通办、一证准营、一码共享,让更多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在具有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宁国市开展一业一证一码试点改革。   

五、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将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同时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税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完善一口受理,协同联办工作机制,强化企业注销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切实防范恶意注销行为。

六、推行歇业备案制度。支持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歇业。市场主体在歇业前,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

七、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建立全市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系统,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办理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市场主体在经营场所公开展示电子营业执照,等同于悬挂纸质营业执照,在接受行政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出示电子营业执照用于表明市场主体身份。

八、减轻个体工商户经营负担。推动落实对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用房租金减免三个月政策,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落实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措施,居民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通过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予以豁免登记。市场监管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在2022年内,对个体工商户送检样品的检验检测费用给予50%的优惠。

九、积极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联合人民银行宣城中心支行开展贷动小生意 服务大民生专项活动,推动商业银行进店入户走访,将更多资金以更低门槛、更快速度、更低成本的方式注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市场主体急难愁盼的融资难题。

十、推动降费减负落到实处。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落实新的降费减负优惠政策,推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确保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降低实体经济负担。聚焦水电气公用事业、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金融机构等重点收费领域,深入开展违规涉企收费治理,打通降费减负最后一公里

十一、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发挥宣城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形成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合力。探索面向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宣传、信息咨询、用工、融资等综合服务,加强政策精准化推送。发挥个体民营企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个体工商户探索参与新业态新领域经营活动。

十二、服务三农市场主体发展。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线上线下全程帮办指导,进一步提高登记服务效率,引导农户转变为市场主体,助力两强一增行动实施,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企改制保留原名称,进一步放宽民宿、农家乐等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在基层市场监管所设立登记注册窗口,在乡镇、村(社区)提供帮办代办点,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与乡镇、村(社区)帮办代办联动服务机制,为申办营业执照、商标注册等市场监管业务提供指导帮办服务。

十三、促进知识产权助力企业发展。实施专利倍增计划,加强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服务工作,引导培育技术价值高、市场前景好、行业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加快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助力中小型企业创新发展。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动银企对接,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十四、助力线上经济健康发展。实施互联网平台分级分类管理,做好对本地重点互联网平台、电商企业的培训服务,搭建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信息交流平台,提供专业化行政指导。引导电商平台合理降低入驻商户营销费用,引导产业资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平台内经营者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十五、推进平台经济监管改革。推行平台经济协同化、数字化、常态化监管改革措施,加强安徽网监在线系统应用,加大对线上违法行为的监测、识别和排查,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促进监管与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营造良好的平台经济发展环境。

十六、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大数据库建设,推广知识产权江淮在线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一窗口统办、一平台交易、一链条保护、一站式管理、一体化服务,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十七、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向基层延伸,在县市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建设,设立覆盖各县市区的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继续推进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宣城分中心建设,建设覆盖各县市区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维权服务。

十八、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处理机制,市县一体化推进专利纠纷行政裁决试点。保持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高压态势,建立精准管理名单和重点监控名单,将知识产权严重违法行为纳入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建设,推进商业秘密保护政企合作,加大对行业领军企业、创新企业、科技密集型企业等市场主体商业秘密保护力度。

十九、推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聚焦优势区域、支柱产业、重点企业,有机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2022年底建成一站式服务指导站70个,为广大企业提升质量水平、保障质量安全、开展质量创新提供优质服务。

二十、加强质量技术专家服务。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进万企三年行动,聚焦为企纾困解难,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产品质量技术帮扶衔接联动机制,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发挥巡回问诊专班作用,帮扶一批企业和产业集聚区,解决一批质量问题,提升一批产品质量水平,帮助企业提质量、降成本、增效益,扶出更多富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  

二十一、强化地理标志品牌建设。依托商标品牌指导站,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引导企业发掘当地产品资源优势,积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推动地理标志种养殖和深加工基地建设,引导地理标志相关产业向产业基地适度集中,推动以地理标志产业为特色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地理标志+”发展模式,促进地理标志与旅游、文创等关联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地理标志总量多起来、内核强起来,带动群众富起来、城市亮起来

二十二、深入推进质量提升。推进标杆示范、组织示范、人物示范、教育示范和文化示范五大示范行动和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双零行动,进一步推进汽车零部件行业质量提升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项目和宁国经开区橡塑密封件产业安徽省首批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实施。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中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进企业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十三、深入开展“标准化+”行动。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标准化引领主导产业提档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形成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领跑者标准,培育一批企业标准总监,扎实推动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

二十四、深入开展品牌创建活动。推进品牌培育、品牌传播、品牌保护和品牌利用四大行动,开展皖美品牌示范企业、食安安徽品牌创建,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安徽省政府质量奖,开展市政府质量奖的评选工作,进一步扩大宣城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发挥品牌在建设质量强市、发展新兴产业、推动产业升级中的引领作用。

二十五、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示范街区、放心工厂创建活动,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组织食品、旅游景区、交通运输、通信等行业及老字号企业参与创建,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开展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十六、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优化整合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检查事项,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动响应、考核通报三项机制,扩大部门联合抽查覆盖范围,学习借鉴一业一查模式,探索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和实施细则,规范检查内容和方式,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二十七、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实行差异化管理。探索对新兴产业中信用风险较低的企业,实施企业登记事项、年报公示信息、商标使用情况等守信免查、触发式监管。依法开展信用修复管理工作,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十八、开展年报公示精细化管理试点。通过数据分析将应年报市场主体分为主动申报类、引导帮扶类、重点关注类、异常清退类,分别建库、分类施策,增强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主动性,实现年报质与量的双提升。开展市场主体清吊工作,通过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有效清理应市场主体虚数,切实提高市场主体质量。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商务等多报合一部门等单位的沟通协作,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关信息。

二十九、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印发《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引(第二版)》,部署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加大竞争执法力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落实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措施由起草部门初审、市场监管部门复审的双重审查机制。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交叉互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

三十、依法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化,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依照权责清单依法履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推进监管执法科学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推进重大决策程序化,加大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做到涉企重大政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推进执法措施具体化,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保障行政处罚客观公正。

三十一、建立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严格执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明确不予行政强制措施适用的条件,把行政强制措施限定在必需的范围内,严禁违法违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扰。

三十二、实施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严格落实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以约谈、调研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实施柔性监管措施。健全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持续开展每月一授课每季一研讨半年一评析等法治教育三个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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