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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75E/202301-00137 组配分类: 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反映及回应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动回应】现行市区工商业电价政策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24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75E/202301-00137
组配分类: 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反映及回应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动回应】现行市区工商业电价政策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24
【主动回应】现行市区工商业电价政策
发布时间:2023-01-24 17:04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现行的市区工商业电价政策

 答:电价管理权限属国家、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10月25日、11月24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要求的通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面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对于还没有直接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暂由电网企业以代理方式从电力市场进行购电。电网企业会在每月末3日前,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公布下个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的电价水平及构成,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按照公布的电价执行,并按用户实际用电量全额结算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