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鼓励留学人员来我市就业创业,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宣城经开区管委会,牵头起草了《留学人员宣城创业园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既注重把我市现有支持政策、有效的做法吸纳进来,又积极借鉴合肥、芜湖等地经验。2022年10月19日,书面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宣城宛陵科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9家市直有关单位意见。截至目前,共收到反馈意见9条,逐条梳理吸纳。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办公室合规性审查,2022年10月24日,以市委组织部、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人社局三家名义联合印发。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14条。
明确留学人员的范围、资格审定。主要就留学人员的范围、资格审定作出明确规定。
(二)明确留学人员创业园的职能范围、工作职责等。主要就留学人员创业园(以下简称留创园)的设立地址、职能范围、工作职责等作出作出明确规定。一是留创园设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宛陵科创城内。二是明确留创园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留创园管理办公室负责。三是明确留学人员在留创园所从事的工作事项。四是明确留创园的具体工作职责和服务事项。
(三)明确留学人员及留学人员申办企业的相关规定和可享受政策。一是主要就留学人员申办企业的性质、注册资本占比进行明确规定。二是明确留学人员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和申报所需资料。三是明确留创园内留学人员及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15项。
四、关键词
关键词一、宛陵科创城
留学人员宣城创业园(以下简称留创园),设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宛陵科创城留创园内。
关键词二、申办企业条件
留学人员在留创园申办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属高新技术领域; (二)具有出口创汇能力; (三)属于本市鼓励发展类产业。
关键词三、申办企业所需材料
留学人员在留创园申办企业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留学人员的身份证明及有关材料; (三)企业拟实施的项目材料; (四)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关键词四、优惠政策
可享受的15条优惠政策重点如下:
凡属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开办第一年,由留创园免费提供部分工作用房(博士领办的,可免费提供200平方米工作用房;硕士领办的,可免费提供100平方米工作用房),超面积的用房减半收取房租。第二年对其工作用房减半收取房租。
同时可享受宣城市各类留创园企业符合条件可领取的财政奖补、房租补贴、大赛奖励、育引奖励、配套补贴等。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2年10月24日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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