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政策措施
索引号: 113417007117080054/202211-00029 组配分类: 政策措施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公安交警提示】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驾驶证换证、补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22
索引号: 113417007117080054/202211-00029
组配分类: 政策措施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公安交警提示】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驾驶证换证、补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22
【宣城公安交警提示】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驾驶证换证、补证
发布时间:2022-11-22 09:47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流程简介   

  申请: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受理: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送达:通过窗口办理,在窗口领取;通过“交管12123”平台办理,邮寄送达。

  二、必备资料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身体条件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白底一寸彩照。  

  三、办理途径

车管所窗口、“交管12123”平台

  四、限制条件  

1、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

2、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3、需要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

  五、注意事项  

1、持有大型客车 、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申请期满换证时,在本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应当先参加审验;

2、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或“交管12123”平台上申请延期办理。

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或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