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明问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8-20 16:37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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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意见》
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意见》?
出台《意见》是加强扬子鳄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需要。扬子鳄是我国特有的珍稀物种,迄今已有2亿多年历史,与恐龙近亲,有“活化石”之称。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在上世纪70年代后期为拯救这一珍稀物种而建立的,主要保护扬子鳄及其原生态栖息地和人工繁育工程,以期解除“濒临灭绝”的危险信号。
近年来,虽然我市在扬子鳄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促进扬子鳄野外种群的发展和保护扬子鳄栖息地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建设占用了保护区的土地,农药化肥使用不当,环境污染加剧,保护管理措施力度不够等。为此,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法依规保护扬子鳄及其栖息地提供法律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宣城市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宣办发[2019]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宣城片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组织起草了该《意见》。
二、《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意见》目标是什么?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和社区发展机制,理顺保护区与当地政府、社区之间关系,形成社区共管的局面。落实当地政府对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责任,促进扬子鳄及其栖息地的有效保护,实现保护区和周边社区持续、协调发展。
三、采取哪些措施?
一是推动保护区法律法规实施。深入实施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保护区森林、湿地、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和耕地等资源监管,全面提高保护区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是科学规划保护区发展。开展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将保护区发展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落实相关工作,开展保护区的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
三是突出保护区资源保护。加强对保护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水政、渔政和湿地保护监管以及保护区防洪安全等工作。
四是严格保护区建设管理。开展资源利用活动,必须以批准的总体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要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配合保护区管理机构开展执法监管工作,加大对保护区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加强保护区土地用途管制。将新修编的保护区总体规划纳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保护区涉及的土地纳入耕地、林地、湿地保护等有关规划统筹考虑。依法开展保护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将核心栖息地内的林地、耕地、水面流转后交给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转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
六是引导全民积极参与。会同保护区管理机构建立社区共管机制,妥善处理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调动当地村民保护扬子鳄及其栖息地的积极性。在对扬子鳄不造成危害的前提下,适度有序、科学合理的利用保护区一般控制区资源,促进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四、如何保障意见的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保护区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保护区管理局负责人参加。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发展需求的公益林补偿机制,逐步提高保护区内公益林补偿标准,逐步将保护区内商品林纳入公益林保护。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加强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保障保护区日常监管经费。
三是注重宣传教育。加强扬子鳄及其栖息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和管理政策研究,加强扬子鳄种群野外放归和栖息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壮大扬子鳄野外种群。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完善保护区管理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有关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履行职责,加强监管,配合保护区管理机构共同做好保护区管理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解 读 人:赵文琴
联系电话:0563-3022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