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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687377A/202306-00015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调整2023年度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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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调整2023年度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30
关于《调整2023年度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30 15:57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宣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关于调整 2023 年度一至四级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20234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印发《通知》?

因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按照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宣城202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89682021年有所增长。因此,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也要作相应调整。

二、《通知》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和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人事厅《关于提高特、一等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民优字(1994)第 039号)文件精神制发。

三、哪些优抚对象可以享受护理费?

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含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

四、护理费调整标准是什么?

一是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年护理费标准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

二是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年护理费标准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0%

三是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年护理费标准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

2023年调整基数以宣城市2022年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准,根据宣城市统计局公开数据,2022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 88968 元进行核算。

五、发放渠道有哪些规定?

残疾军人、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的护理费,由抚恤关系所在地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放。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护理费仍按原经费渠道解决。

六、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军人,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发,每人每年 44484 元;

(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军人,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发,每人每年 35587.2 元;

(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发,每人每年26690.4 元。

七、调整后的护理费标准何时起执行?

202371日至2024630

八、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宣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 唐佑海,0563-302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