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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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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00486288437D/202206-00034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残联 主题分类: 其他 / 残疾人 / 其它
名称: 【部门解读】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主任袁昌莉解读《宣城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细则(试行)》政策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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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残联
主题分类: 其他 / 残疾人 / 其它
名称: 【部门解读】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主任袁昌莉解读《宣城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细则(试行)》政策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10
【部门解读】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主任袁昌莉解读《宣城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细则(试行)》政策
发布时间:2022-06-10 09:32 来源:市残联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宣城市残联、宣城市教体厅、宣城市民政局、宣城市卫健委和宣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修订了《宣城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细则(试行)》(宣残〔2022〕48号,以下简称《细则》)。现就文件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政策特点等相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宣发〔2018〕60号)精神,根据《安徽省残联、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上位法和国家政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文件起草目的

目前,市残联牵头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实事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承接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有15家,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分别由残联、教体、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监管。《细则》的出台,为我市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的认定提供了依据,明确了定点机构服务资格申报、准入和退出的条件,通过协议方式明确了服务标准、项目规范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职责,是我市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管理的基本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宣城市残联、宣城市教育厅、宣城市民政厅、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宣城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主要包括《通知》和《细则》两部分。

四、涉及范围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并承接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机构

五、执行标准

《细则》分为6章共26条。主要包括:

 (一)总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并承接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

 (二)确定定点机构服务资格的原则。合理布局,就近就便;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开公平,择优选择;规范有序,动态管理。兼顾公办与民营,鼓励各类康复机构公平竞争。

(三)定点机构服务资格申报和准入。申报定点机构服务资格和条件,包括场地设施要求、人员配置要求和服务能力要求等。机构准入认定要按照受理申请、审核、公示和签订服务协议等规范程序办理。

 (四)服务监督与协议管理。对定点机构实行协议管理,按照“谁认定、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残联组织与所认定的康复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双方按协议规定承担各自责任与义务。

 (五)违规处理与退出机制。定点机构违反细则有关规定,由协议签订的残联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改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定点机构服务资格,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六)附则。《宣城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宣残〔2021〕23号)同时废止。

六、政策特点

(一)申报准入方面。明确了定点机构服务资格申报和准入条件。对审批登记、执业资格、场地、人员、认定程序、服务能力等内容作出严格的量化指标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定点机构的准入标准。

(二)监督管理方面。进一步厘清了残联和相关单位的责任范围。定点机构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残联组织会同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认定、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实行协议管理。

(三)违规处理方面。划出取消定点机构服务资格的底线。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违反服务协议约定的、考核不合格的、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及违反法律法规失信等情形的,终止服务协议,取消其定点机构服务资格,确保机构诚信健康发展。

(四)责任联合声明。在服务场所显要位置张贴《安徽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责任联合声明》(残联系统直属康复机构除外)。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是独立法人主体或独立民事主体;与各级残联无隶属关系,仅承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机构在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过程中,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政策咨询科室:市残联康复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63-3031910

近日,宣城市残联、宣城市教体厅、宣城市民政局、宣城市卫健委和宣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修订了《宣城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细则(试行)》 (以下简称《细则》)。现就文件出台的背景、总体思路、主要内容等相关事项解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