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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211-00066 组配分类: 会议开放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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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会议开放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22
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会)
发布时间:2022-11-22 08:15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政府定于11月23日(星期三)上午8:15,在市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市五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参加。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负责同志和宣城军分区主官列席会议。

2. 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司法局、市广电台、宣城日报社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3. 邀请1名市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列席会议,请市司法局安排并通知参会。

4. 请各汇报和列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除议题汇报单位可带一名助手外,其他列席单位一律不得增加列席人员。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1月22日(星期二)下午4:00前通过OA邮件报至市政府办公室会务联络科何庆保(联系电话:3025561)。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加会议的,需按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5. 汇报要求。各单位汇报材料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列席单位如在征求意见中已反馈且没有新的意见,会上只作表态发言;如有新的补充意见,要简明扼要。各汇报单位于11月22日(星期二)下午4:00前将汇报材料电子版发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陆阳

6. 请各列席单位在OA系统政府会议栏目中自行下载议题材料,会上不再印发,相关内容不得外泄。

7.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安排记者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8.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认真落实二十条措施,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需要,会前7天内有境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或会前8天内有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或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正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健康码异常且无法排除的,不得参会,应更换其他人员参加。会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会议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外科口罩。

(会议议题附后)

联系人:陆阳    联系电话:2718002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