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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28327G/202212-00002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大学生们,请收下这份“医保秘籍”第六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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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大学生们,请收下这份“医保秘籍”第六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02
@大学生们,请收下这份“医保秘籍”第六期
发布时间:2022-12-02 10:55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九、定点医疗机构可实现一站式直接结算

目前我市统筹区内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在定点医疗机构均实现一站式结算,意外伤害医疗费用需要经过意外伤害稽核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十、医保不予报销的情况(负面清单)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药费用

2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医药费用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药费用;

4、在境外就医的医药费用;

5《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外自立医疗服务项目;

6、非协议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非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另有规定除外);

7、各种各类非功能性整容或矫形手术、美容、健美、减肥增胖增高等非疾病治疗类原因产生的医药费用;

8、预防保健、健康体检、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等发生的费用;

9眼镜、义眼、义齿、义肢、助听器等辅助康复器具(另有规定的除外)等费用

10、宣医保秘〔202062号市级统筹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负面清单。

 

十一、毕业了,做好医保衔接

毕业当年正常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大学生,在毕业当年1231日前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可享受医保待遇。下一年度的医保如何购买要根据自身情况,研究生可在新的学校继续购买“大学生医保”,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可购买职工医疗保险,未参加工作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