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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76G/202212-00025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他
名称: 宣城市审计局行政强制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12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76G/202212-00025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他
名称: 宣城市审计局行政强制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12
宣城市审计局行政强制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2-12-12 17:04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权力事项

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制止封存权

4

 

(1)制止环节。审计组未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者未向审计机关报告;审计机关对情节严重或者制止无效的违法行为未及时审查并作采取相应措施。

 

(1)加强思想政治、党纪政纪、政策法规、审计业务知识学习。
(2)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3)健全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整改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科学审计业务管理体系。
(4)完善全过程分级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审计质量监督,严格审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
(5)完善审计业务会议的集体研究制度。
(6)严格执行审计回避制度、“八不准”工作纪律等,确保审计独立性。

负有直接责任审计人员、
审计组长、
审计机关负责人

 

(2)封存决定环节。对应当封存的有关资料或者资产未采取封存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采取封存措施。

 

审计组长、
审计机关负责人

 

(3)执行环节。未按照规定会同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对有关资料或者资产进行清点,开列并存留封存清单,加贴封条;未按照规定对已封存的有关资料或者资产进行保管,或者未按照规定指定被审计单位、委托与被审计单位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保管。

 

负有直接责任的审计人员、
审计组长、

 

(4)事后监管环节。未在法定封存期限内及时进行审查,获取审计证据,或者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进行处理;封存期限届满或者在封存期限内完成对有关资料或者资产处理的,未按照规定解除封存或者予以退还。

 

负有直接责任的审计人员、
审计组长、

5

暂停拨付与使用权

4

(1)发现和受理环节。审计组未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者未向审计机关报告;审计机关对未及时审查并作采取相应措施。

(1)加强思想政治、党纪政纪、政策法规、审计业务知识学习。
(2)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3)健全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整改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科学审计业务管理体系。
(4)完善全过程分级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审计质量监督,严格审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
(5)完善审计业务会议的集体研究制度。
(6)严格执行审计回避制度、“八不准”工作纪律等,确保审计独立性。

负有直接责任审计人员、
审计组长、
审计机关负责人

(2)制止环节。审计组未按照审计机关的决定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取得审计证据;审计机关对情节严重或者制止无效的违法行为未及时审查并作采取相应措施。

负有直接责任审计人员、
审计组长、
审计机关负责人

(3)决定环节。未对应当采取暂停拨付与使用措施的违法行为未采取暂停拨付与使用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采取暂停拨付与使用措施。

审计机关负责人

(4)事后处理环节。未对违法事实、证据等进行审核、复核、审理;未依法作出审计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暂停拨付与使用决定。

审计组长、
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
审理机构负责人及审理人员、
审计机关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