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 已竣工项目> 宣城市阳德路(宛溪路-陵阳路)道路建设工程> 批准结果信息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302-00072 组配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宣城市阳德路(宛溪路—陵阳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 文号: 宣国土资函〔2016〕176号
发布日期: 2023-02-22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302-00072
组配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宣城市阳德路(宛溪路—陵阳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
文号: 宣国土资函〔2016〕176号
发布日期: 2023-02-22
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宣城市阳德路(宛溪路—陵阳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
发布时间:2023-02-22 09:22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宣城市阳德路

(宛溪路—陵阳路)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宣城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宣城市阳德路(宛溪路—陵阳路)道路建设工程进行用地预审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宣城市阳德路(宛溪路—陵阳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情况进行预审,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拟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宣城市城区,规划用地面积约26.9907公顷。该项目选址部分位于有条件建设区和水域,项目用地报批前需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调整方案》,并取得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准。

二、拟建设项目用地属交通运输用地,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三、拟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

四、项目实施建设前应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占用。

五、本预审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用地预审。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