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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302-00084 组配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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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22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
发布时间:2023-02-22 09:53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审批意见:

一、原则上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该项目已经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审批〔2015633号文件批复,同意该项目在圣俞路与创业路交口西地块建设,占地面积约55523.99平方米(约83.29亩),总建筑面积468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32400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病房楼、医技楼、门诊楼)及公用、环保等工程,项目设置床位500张按照原国卫生部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建设。本次审批不包含放射性环境影响审批,放射性环境影响审批需单独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项目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必须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项目运营期的医疗废水混合后经一级强化消毒预处理与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经院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

2、医院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通过专用管道高空排放,使外排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食堂油烟须配置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有关标准

3、优化院内平面布置,合理布置水泵、风机等配套设施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各噪声点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沿道路侧执行4类标准),确保不扰民。

4、按照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管理“洁污分流”要求设置暂存场地,采取防雨、防渗和渗沥液收集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计数规范(试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

5、建立健全医疗垃圾收集、处理、处置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垃圾不混入生活垃圾。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应急培训,使风险事故的发生降到最低。厂区设置事故水池,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7、本项目使用放射源,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另行编制专项环评,并按照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

8、加强施工期环保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后,运营前应向我分局书面提交试运营备案报告,按规定程序报请我分局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经办人:谢雪琴                          2017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