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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2112-00198 组配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名称: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宣城综合保税区起步区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文号: 宣自然资规函〔2021〕596号
发布日期: 2021-12-06
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2112-00198
组配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名称: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宣城综合保税区起步区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文号: 宣自然资规函〔2021〕596号
发布日期: 2021-12-06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宣城综合保税区起步区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12-06 10:07 来源: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0〕34号)等规定,我局受理了宣城综合保税区起步区项目用地预审申请,相关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用地位于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已取得备案(项目代码2110-341802-04-01-445784)。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符合《宣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二、该项目用地面积约57.15公顷。项目单位应本着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在符合相关用地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确定用途使用土地。项目单位应按规定将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

三、项目在下一步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好与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现状建筑之间的关系,并符合沿线城市景观风貌的控制要求。

四、本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及供地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本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