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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305-00003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负责人解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陶群解读《宣城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23-2025年)》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04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305-00003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负责人解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陶群解读《宣城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23-2025年)》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04
【负责人解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陶群解读《宣城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3-05-04 10:18 来源:宣城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快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2023年4月,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宣办联合印发了《宣城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宣司发〔2023〕28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第六批对照学习沪苏浙政策与举措清单》要求,全省决定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法宣办出台《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2023年3月初,市司法局会同市民政局、市法宣办形成“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等9家单位及7个县市区的修改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采纳反馈修改意见建议8条,形成送审稿,报经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宣办领导审议后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包括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及“坚持融入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动态管理”等基本原则。

二是明确了工作目标

    2023年底,新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约35个,市级总数达到383个以上。2024年底,新创建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3个:其中国家级约2个,省级约131个,省级以上总数达到222个以上。2025年底,新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约224个,市级总数达到607个以上。通过三年努力,全建成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07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的自觉性明显提升,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群众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生福祉得到有效增进,乡风文明得到有效提升。

三是明确了工作举措。

    包括建立“三类”体系、实施“四大”工程、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融合推进机制等四方面工作举措。建立健全建设工作考评标准体系。根据《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宣城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制定本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考评标准。建立健全建设工作操作标准体系。编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简明操作手册,进一步明确建设内容、方式、流程和要求。建立健全建设工作示范体系。编印不同类型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参考样本,为相关村(社区)的建设工作提供直观、形象的示范模板。按照“有标识、有阵地、有队伍、有服务”的“四有”要求,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四大”工程。实施“亮牌提升工程”,对已获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村荣誉室进行展陈,实行“挂牌子、亮身份”,扩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社会影响力。实施“阵地建设工程”,建立“农民学法学校、法治宣传栏、法治书屋、法治文化广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人民调解室、村(社区)群众微信群”等基层民主法治阵地,为基层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供场所。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社区)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退役军人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命名一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建设工作打造一支良好的人才队伍。实施“法治惠民工程”,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为农村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群众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增强民主决策参与,对涉及村(社区)集体和群众利益的重大事务,积极征询村(居)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决策。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强化民主管理,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优化民主监督运作方式,制定村“监督责任清单”和村务公开目录,将党务、村务分项目分类别列入监督内容,及时在公开栏等进行公开,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领导,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平安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相融合,以建设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以服务中心工作检验建设工作成效。把建设工作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融合,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滋养作用,发挥法治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提高村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

四是明确了工作进度

    包括准备发动阶段(2023年上半年)、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等三个阶段,并明确工作进度。

五是明确了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系统培训、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