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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895T/202305-00043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宣农函[2023]50号
发布日期: 2023-05-16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895T/202305-00043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宣农函[2023]50号
发布日期: 2023-05-16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5-16 17:05 来源: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声军代表:

您们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新型农业主体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承办责任科室、责任领导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和代表建议,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一、宣城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宣城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61号)和安徽省委农办等14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农工办〔2020〕32号)精神。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宣办发2018〕17号),市委农办等14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宣农工办〔2021〕22号)。宣城市坚持将“三农”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坚持以工业的理念抓农业,坚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统领,坚持以现代生态农业为方向,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扎实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发展。全市现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85家,其中国家级9家【全省83家,占比10.8%,全省第2位】,省级87家【全省999家,占比8.7%,全省第3位】。全市现有家庭农场12634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68农民专业合作社3558个其中国家级合作社54个、省级社示范社74】、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2621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2022年度中国农民合作社500强全省43家入选,宣城木子禽业专业合作社荣居第四。

二、主要做法

(一)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一是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机遇。市政府与上海市农业农村委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依托大型龙头企业,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全市创建33家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建设,总产值93.6亿元,销往沪苏浙地区销售额约69.5亿元,占比74.3%;全市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总产值1265.3亿元,其中销售沪苏浙561.2亿元。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持续实施农产品加工“五个一批”工程,通过项目、企业主体、品牌创建、园区建设及县域发展多方面,全面推进全市农业产业化水平。2022年省厅联合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实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农业板转板升级“金种子工程”,我市有9家入选首批名单。三是加强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各县市区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整合资源,大力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加大我市知名品牌宣传力度,一方面利用各种展会和名俗活动等方式积极开展推介,另一方面利用线上渠道,通过电视广告、会刊等方式开展宣传。宁国山里仁食品公司入选2022年安徽省“皖美农品”企业品牌名单;古南丰黄酒等12个产品入选2022年安徽省“皖美农品”产品品牌名单。

(二)强化政策支持保障。一是财政扶持。出台《宣城市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扶持政策》(宣政办秘〔2017〕150号),市财政2017年-2021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各县市区也出台了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二是政策支持。制定《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宣城市绿色食品产业链链长制行动方案》,建立市政府统筹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工作机制。积极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绿色食品等各类扶持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疫情期间为农业企业提供财政帮扶资金1013万元。

(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成立市瑞丰农业担保公司,重点支持原产地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2020年落实市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协助3家龙头企业获9960万元基金股权投资。2022年,我市与省农担签订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合作协议,省农担依托宣城市瑞丰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业务管理中心,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优质担保服务。自2022年6月10日签订协议以来,新增担保主体471户、金额2.42亿元。

(四)积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一是出台政策出台涉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土地流转等系列政策文件。建立宣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云平台,截止2022年底,入驻合作社、家庭农场282家。二是加强电商主体培育。开展网销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认定工作,累计培训电商带货学员1000多人,实现线上销售7000多万元。三是开展经营主体管理人员培训。2022年组织了举办宣城市绿色食品产业链建设专题培训班,全市部分绿色食品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及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共计60人左右。四是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我市已连续四年举办宣城市农村创业创新大赛,2022年我局选拔推荐的《爱在此刻—鲜花电商平台》及《干坚果采打机项目》在第六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上分别获得电商平台赛道一等奖和农产品产销赛道二等奖。四年来宣城市农村创业创新大赛中涌现的新农人代表有3人当选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大赛开展新农人品牌活动,累计注册新农人创业商标123个,大赛项目累计获得省级以上科技项目12项,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55项,项目总计带动就业5000人以上。

下一步,我市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现代农业的新要求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坚持择优扶强、控制总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的原则,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支持的重点,加强服务与扶持,充分发挥重点龙头企业、家庭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突破性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

1.强化财政支持力度。一方面加大财政支农投资力度,把分散在各有关部门的支农资金有效整合,统筹安排,同时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企业;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基金,选择一批信誉好、效益高的龙头企业、家庭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给予重点培育扶持,并及时向省农业发展基金、省农担公司推荐我市优秀企业和优势项目。

2.健全企业贷款担保体系。落实市委农办等部门联合印发的《2022年宣城市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及时梳理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向农业担保等金融部门提供市级以上农业经营主体名单,重点引导金融资金支持我市粮油、家禽、水产、产业、林特、中药材等农业企业发展,突出支持农产品加工、市场流通、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等,打造具有宣城特色的优质农产品产业基地,推动特色农产品高质量发展继续开展“银企对接”,搭建银行与企业的“桥梁”通道,积极协调皖南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湖商村镇银行多渠道为农业企业争取融资支持。

3.做好各级示范评定工作。积极开展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申报工作,持续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培育工作,促进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舒素萍

联系电话:3022939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424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目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