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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690286780/202305-00074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部门解读】《宣城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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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部门解读】《宣城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10
【部门解读】《宣城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10 09:07 来源: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方案》的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安徽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皖安〔2023〕7号),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宣城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

二、《方案》的起草过程

2023年4月24日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皖安〔2023〕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宣城市安委办收到文件后于4月26日召开会议研究,结合省方案与我市实际,起草了宣城市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于5月 8日正式印发。

三、《方案》的总体要求

(一)提出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落实措施,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盯重点场所单位和行业领域,周密安排部署,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整治,狠抓各方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吗,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夯实安全基础。以潜在风险隐患的有效发现、切实排除为线索,健全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分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等,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行业管理责任,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三)明确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围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持条块结合,主要有5个方面20项任务:

一是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开展精准执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总体方案的要求,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精准执法。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是否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是否及时吸取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是否在专项整治期间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检查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是否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吸取国内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是否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是否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是否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情况。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市政、工贸、化工、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吸取近期省内有限空间事故教训,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是否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是紧盯重大事故隐患开展精准执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用好前期建立的重大隐患数据库,按照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政府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分类精准处置。

7.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8.在精准执法阶段,企业自查没有发现重大隐患而政府部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9.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10.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

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1.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

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三是紧盯事故问题企业开展精准执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期间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群众反复举报的企业、瞒报事故的企业等,开展精准执法。

12.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一律开展“回头

看”精准执法,彻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事故教训吸取情况、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等。

13.对群众反复举报的企业,一律开展“执法式”调查核实,不仅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问题,还要通过严格执法彻查企业深层次问题。

14.对存在瞒报谎报事故行为的企业,一律启动“行刑衔接”程序,运用刑法修正案(十一)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紧盯责任倒查机制开展精准执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既要查企业的责任,也要查执法人员的责任。

15.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6.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 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省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

五是紧盯创新监管方式开展精准执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17.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18.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

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19.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20.宣传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生产经营建设一线的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方案》的创新举措

市安委会办公室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各地各部门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每月上报《宣城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与调度表一并报送,确保专项排查整治落细落实。

六、《方案》的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

一是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中旬前)。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识别、判定标准,细化责任分工,在涉及多部门联合执法的领域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是企业自查和部门帮扶(2023年8月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组建专家库,加大帮扶力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责任,支持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是精准执法(2023年11月底前)。相关部门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聚焦重大事故隐患、聚焦事故问题企业、聚集责任倒查机制、聚集创新监管方式,落实各方责任、提升执法效能、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执法精准有成效

四是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七、《方案》的保障措施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调整完善专项整治内容,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期间,市安委办就各县(市、区)、各部门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单位一律严查倒查。

 

解读科室:综合科

解读联系人:张珅垚

解读联系方式:0563-2718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