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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0048628740X7/202307-00026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04
索引号: 1234170048628740X7/202307-00026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04
关于印发宣城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4 17:04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皖政务办〔2023〕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宣城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分解任务

请各单位对照省、市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台账,明确责任主体、进度安排,强化台账管理、挂图作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到点到位。各单位工作计划台账请于7月21日前通过OA邮件报宣城市政务公开办(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宣城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二、规范有序推进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标准落实政务公开各项任务,严格按照规定的主体、范围、时限、内容及形式要求等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在确保规范、有序的基础上,科学选题,积极打造具有各自区域、行业特色的政务公开品牌。

三、坚持问题导向

今年,市政务公开办将进一步强化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过程监管,对《宣城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落实情况开展全指标测评,同时将组织开展互查互评、专项检查、专业机构测评等,相关情况均以通报形式制发,重点关注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各项测评均予赋分,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分值来源。

四、强化工作统筹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在做好本级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要切实抓好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制定完善和落实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特别是要针对乡镇、街道、县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以及岗位调整较快易导致业务“断档”等现实问题,大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具体任务落到实处。承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任务的市直单位在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应坚持“1+7”机制,对各县市区对口单位任务落实情况实行统筹调度,同时积极做好与省直对口单位的汇报对接,确保相关领域信息公开任务高效落实。




2023年6月30日

宣城市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1

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强化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公开,运用智能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2

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和申领办理规程,精准直达相关利益方,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3

围绕民营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及时回应关切和解决问题。

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4

深化重要决策制定、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以公开强监督,让权力运行更阳光。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5

做好涉企意见征集,制定涉企政策应当及时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探索建立市民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列席会议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

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二、助推扩大内需

6

强化扩大消费政策信息公开,加大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信息的公开力度,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7

聚焦“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大交通、能源、水利、新基建等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特别是发布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政策举措,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激发投资活力。

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三、开展专项提升行动

8

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从目录编制、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公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四、推进民生信息公开

9

突出公开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信息,通过集成化、智能化方式推送相关群体,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10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就业供求信息,做好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信息公开工作。

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11

持续加大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广力度,提升群众有感度、满意度。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12

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信息公开,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发布疫情信息。

市疫防办、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五、总结基层“两化”经验

13

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推广各地好做法、好经验。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14

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优化专区功能和布局,提升服务水平。

各县(市、区)政府

9月底前

15

加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咨询答复工作机制,做到有问能答,有问必答。

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9月底前

16

全面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9月底前

17

抓好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基层“两化”新增领域标准目录指引的落实,着力提升基层公开水平。

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水利局、宣城海关,各县(市、区)政府

9月底前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8

市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公开标准,督促市、县两级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公开目录建设,实现信息常态化发布。

市教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七、优化政务信息管理

19

优化政府规章库建设,健全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发布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

市司法局

9月底前

20

加快市级政策文件库建设,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集中规范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电子版本。

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9月底前

八、深化政策解读

21

对重要政策性文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采取图表、动漫、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从政策背景、重点任务、落实措施等方面说清讲明,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22

拓宽解读渠道,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转发转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23

对群众企业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推动“集成式”解读、“专题式”发布,全链条、全方位、全景式展示政策信息。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24

提高文字解读、图片解读质量,开展优秀政策解读评选活动。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九、做好基础工作

25

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的新调整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职责调整变化情况,依法公开本机构的职能等信息,制定更新公开目录。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26

提高基础信息发布时效和质量。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27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答辩工作,防范法律风险。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28

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报,确保体例规范、数据准确,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年底前

29

增强保密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30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发挥政府公开权威性作用,推进政府公报通过移动端展示。

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十、强化监督考核。

31

认真抓好清单落实工作,明确责任主体,把握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市政府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点工作,要梳理形成工作台帐,明确各项任务工作路径和进度安排,于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印发一个月内报送市政务公开办。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7月底前

32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活动。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11月底前

33

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优化考核方式方法,让数据多“跑路”,让考核寓日常,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政府

年底前

34

强化结果运用,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的有关先进单位及个人予以表扬,对于工作推诿、落实不力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