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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007690286780/202305-0008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金谷采石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04
索引号:
113417007690286780/202305-0008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金谷采石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04
泾县金谷采石场
发布时间:2023-05-04 00:00
来源: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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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宣应急罚﹝2023﹞4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3年4月4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你企业存在“企业现场3顶安全帽为2020年9月生产储存有效期/强制报废期为30个月截至执法检查当天(2023年4月4日)已到强制报废期且4月4日当天仍在使用”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和《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0年版)》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泾县金谷采石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3L12623005X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罗**
处罚结果
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04
处罚机关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
341800
备注
公示期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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