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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690286780/202305-0008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金谷采石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04
索引号: 113417007690286780/202305-0008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金谷采石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04
泾县金谷采石场
发布时间:2023-05-04 00:00 来源: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宣应急罚﹝2023﹞4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2023年4月4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你企业存在“企业现场3顶安全帽为2020年9月生产储存有效期/强制报废期为30个月截至执法检查当天(2023年4月4日)已到强制报废期且4月4日当天仍在使用”的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和《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0年版)》
行政相对人名称泾县金谷采石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3L12623005X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罗**
处罚结果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04
处罚机关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341800
备注
公示期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