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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728242536/202307-0001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宣城管【2023】81号
发布日期: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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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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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宣城管【2023】81号
发布日期: 2023-07-03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03 17:04 来源: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代表关于完善城市公共停车位

收费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陈波代表

感谢市区停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出的《关于完善城市公共停车位收费管理的建议》收悉。《建议》指出了市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的合法性及合理规划收费区域、收费标准、选择合作企业等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结合市区停车管理工作实际,对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道路停车收费管理目的依据

为有效缓解停车压力,通过经济杠杆调节车辆分流,提高公共停车泊位周转率,依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 》(发改价格〔2015〕297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21〕46号)文件精神,明确了停车收费管理政策,主要目的是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资源有效利用。实行停车收费管理是缓解停车难、保障道路交通顺畅的有效补充手段,也是国内外大中小城市采取的普遍做法

《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公布安徽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2〕666号),进一步明确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泊位),并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二、关于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区域

宣城中心城区通过政府授权,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2013年9月首批对8条道路、2015年9月扩大了3条道路,目前共11条道路共1400余个泊位实施道路停车收费管理,通过收费调节,公共泊位的周转率明显提高,主要街道停车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缓解,车辆入位停放,首尾一致的停车秩序明显改善,道路通行能力有所提高,中心城区道路实施停车收费管理总体目标已达到预期效果。根据省、市便民停车行动方案要求,为有效调节泊位周转率,使中心城区有限的停车资源发挥更大作用,拟扩大部分道路实施停车收费管理,该项工作在前期经各相关部门意见审查的基础上,3月14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市民、网友、商户代表座谈会,相关部门参加,现场沟通回应,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梳理归类,全面考量,细致分析研究,合理划定停车收费管理路段区域,提出更加优化合理的停车管理措施,确保停车管理工作依法、合规。

、关于当前道路停车收费标准

目前实施的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一直延用市政府《关于市区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方案的批复》(宣政秘〔2013〕206号)文件规定执行,多年未调价,标准如下临时停车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不收费; 2小时以内(含2小时)每车3元,2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2元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军车(含武警车辆)免收停车费。收费时段为每天7:30—21:30, 免费时段为21:30—次日7:30(含21:30、7:30)。为方便市民停车,根据省、市便民停车行动方案要求,拟实施差别化梯次收费管理机制,拟将免费停车时间由20分钟延长至30分钟,免费时段也将有所延长,此项工作相关部门正在审慎调研中。

四、关于运营管理公司选定

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7部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25号令)规定,政府采取依法授权方式确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2022年12月,经政府授权通过公开招标,市城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宣城市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取得市区路侧停车泊位及公共财政投入的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具体负责市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管理。收益部分用于市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运维和管理。

尊敬的陈波代表,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提出的建议,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市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进一步缓解市区停车压力。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人:杨开义

联系电话:0563-302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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