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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564/202302-00136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征求《宣城市2023年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14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564/202302-00136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征求《宣城市2023年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14
关于征求《宣城市2023年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4 09:23 来源: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批示精神,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切实保障全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安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教体局起草了《宣城市2023年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3月14日前反馈至市教体局基教科。

联系人:舒时彬;

电话:0563-3033016;

邮箱:xcjjk2022@163.com。

2023年2月14日

《宣城市2023年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批示精神,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切实保障全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2023年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构建心理危机防御体系,普及家长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健全社会心理援助体系,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共同体,落实青少年儿童心理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促进全市中小学生身心和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时光向前,我们向上”2023年宣城市心理健康教育校校行活动

1.市级“校校行”活动。组织市级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团队,围绕少年儿童常见心理健康问题和家庭教育,到各县市区中小学校(含中职,下同)面向学生、家长或教师举办15场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报告会,同步网络直播。(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完成期限:2023年4月)

2.县级“校校行”活动。各县市区教体局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教师或志愿者等,面向学生和家长,到辖区内中小学校举办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报告会。要求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全覆盖,每校至少一场,传播引导与现场互动相结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体局;完成期限:2023年4月)

(二)组织心理健康教师师资培训

1.开展全市心理健康副校长培训。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共同在全市中小学命名心理健康副校长,并组织培训。(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完成期限:2023年5月落实并长期坚持)

2.开展全市骨干教师培训。组织全市心理健康骨干教师集训。(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完成期限:2023年11月落实并每年开展)

3.举办全市骨干班主任论坛。举办全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论坛,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重要研讨内容。(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完成期限:2023年5月落实并每年开展)

4.开展班主任全覆盖培训。充分利用教师培训资源和本地精神卫生系统专家资源,各县市区教体局、卫健委暑期组织对辖区中小学班主任进行全覆盖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做到每一位班主任都是一名合格的兼职心理辅导老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体局、卫健委;完成期限:2023年8月落实并每年开展)

(三)全面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进课表

全市中小学全覆盖、全学段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校本课程,与班(队)会、健康课相结合,要开足开好课程,各年级每两周至少1课时。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工作相结合,贯穿到各个学科和各类课程教学之中,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及校园文化育人的作用,吸引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和学生社团活动,系统加强劳动教育、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和调控情绪、适应环境的能力。各县市区教体局将心理健康课落实情况纳入对学校的工作检查和综合考核。(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县市区教体局;完成期限:2023年3月落实并长期坚持)

(四)全覆盖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定期筛查

每学期开学初,各中小学必须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筛查,对高风险学生以及单亲、留守、失管等特殊群体学生跟踪随访,及时掌握家庭、思想、生活和学习各方面情况,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建立个人心理档案。各地各校要依托相关专业机构,开展心理健康定期量化测评,并指导学校科学运用测评结果,做实做细日常预警防控;要积极探索将班级心理委员制度纳入学校心理健康工作,建立定期培训、表彰机制,完善校园心理危机预警与监控体系。(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县市区教体局;完成期限:2023年3月落实并长期坚持)

(五)进一步加强家校共育和医教协同

各中小学要将青少年发展心理学知识列为家长学校必修内容,充分利用家长委员会、家长讲师团队、家长开放日及家校网络互动平台等渠道,加强与家长联系交流,了解学生家庭背景,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提升家长识别应对学生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和能力。发现学生出现心理问题时,及时与家长沟通,分工协同,共同疏导干预,帮助学生渡过心理危机。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学校要及时协助家长做好联系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送医就诊等工作。学校要加强与家长、医院的信息沟通,评估学生治疗效果,预防自伤、他伤等极端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县市区教体局;协同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卫健委;完成期限:2023年3月落实并长期坚持)

(六)开展“家庭教育讲座直播月”活动

开展全市家庭教育课题评审,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依托宣城论坛直播平台,邀请四位省、市级家庭教育专业工作者,面向全市家长开展四场家庭教育直播讲座,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注重家庭教育,树立科学育儿观和成才观,关注孩子身心健康。(责任单位:市妇联;协同单位:市教体局、市委网信办、市关工委;完成期限:2023年5月)

(七)开展“网络文明少年行”活动

依托市青少年网络文明素养基地,丰富课程,充实活动。用好“e起说理”志愿服务队,深化“举旗帜、送理论、进网站”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加强网络欺凌、网络沉迷、不良亚文化等问题整治。(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协同单位: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完成期限:2023年内落实并长期坚持)

(八)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开设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类专栏,借助“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运用图解、视频、H5、vlog等新媒体技术,制作推出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推出专家访谈、心理疏导等内容,动态报道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同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广电台、宣城日报社;完成期限:2023年内落实并长期坚持)

(九)开展“12355进校园”活动

结合中高考、开学季等时间节点,以“青春自护”“中高考减压”“开学第一课”等活动为抓手,常态化组织12355咨询师进校园活动,主动面向青少年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讲、筛查测评、结对帮扶等线下活动。(责任单位:团市委;协同单位:市教体局;完成期限:2023年内落实并长期坚持)

(十)加强改进校园安全法治教育

充分利用开学季、安全教育日、禁毒日等时间节点,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职能作用,开展反欺凌、反暴力、反拐卖、反邪教、防性侵、防诈骗、防交通伤害、防网络沉迷、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身防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同单位:市司法局;完成期限:2023年内落实并长期坚持)

(十一)实施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一站式”取证点

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等案件时,根据未成年被害人生理、心理等特点,在执法办案场所设立专门询问室,一次性完成未成年被害人询问、辨认、人身检查、生物样本提取等取证工作。避免重复取证行为造成二次伤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同单位:市检察院;完成期限:立即落实并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合力。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小学要结合实际成立校长负责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市县教育、宣传、网信、卫生健康和公安等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互联互享机制;市县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加强联动,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的支持协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充分利用资源,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自媒体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心育氛围。

(三)落实经费保障,建立激励机制。各地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经费保障,充分发挥本地教师、专业协会、志愿者的积极性,建立奖励机制,对作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工作人员予以奖励。各地各校要切实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教组发﹝2021﹞8号)精神,心理健康兼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计入工作量,专职教师在评先评优、职务职称评聘、津贴补助等方面与其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请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教体局及市直学校分别于春季学期(6月30日)和秋季学期(12月30日)结束前,将心理健康工作总结(含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学期计划)报送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舒时彬;联系电话:3033016;邮箱:xcjjk2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