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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气象、应急
名称: 【部门解读】《宣城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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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气象、应急
名称: 【部门解读】《宣城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1
【部门解读】《宣城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11 17:22 来源: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背景和依据

《宣城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宣森防指〔2021〕2号)于2021年11月24日由市森防指印发。鉴于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发生调整,2023年2月8日,市森防办职能由市林业局隶转市应急局,相关部门的森林防火职责也发生变化,为规范工作运行秩序,更好的开展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需对预案进行修订。

二、总体考虑

预案修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要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新变化,以开放的思路、前瞻的视野和严谨的态度修订有关内容;二是坚持上下衔接相互融合,《宣城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定位于市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专项预案,与《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宣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的整体;三是坚持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任务分工;四是坚持安全第一,强调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各个环节中,必须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修订过程

市森防办隶转市应急局后,市应急局积极推进预案修订工作,在充分征求吸纳各方意见后形成了《宣城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送审稿),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2023年7月8日,市森防指印发了《宣城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宣森防指〔2023〕4号)。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五、主要内容

《宣城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共分为9个部分。

1.总则。特别强调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编制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和预案适用区域范围。

2.主要任务。明确了市级层面在应对森林草原火灾中的具体工作任务。

3.组织指挥体系。对市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队伍参与扑救指挥和专家组职能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

4.处置力量。确定了森林防灭火队伍主要由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地方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等组成,规范了队伍调动程序原则。

5.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明确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4个等级,强调了信息报送主体为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火必报”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

6.应急响应。包括不同级别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和采取的响应措施以及市级层面应对工作等内容。

7.综合保障。明确了扑火力量输送、森林防灭火物资装备和资金保障的责任部门,确保保障有力。

8.后期处置。包括火灾评估和查处、约谈整改、责任的追究和表彰奖励等。其中,明确对在火灾中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9.附则。对预案的演练、修订和相关名词等进行了解释说明,明确了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应由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编制。

六、需要说明的几点问题

主要是对组织指挥体系部分进行了修改,对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任务分工、扑救指挥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指挥单位职责和各地属地指挥的责任。一是明确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二是明确了市森防指指挥单位任务分工,压实各方责任;三是删除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应对森林草原火灾中的任务分工,将通过《宣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宣森防指〔2023〕5号)进行明确。

 

解读科室:火灾防治管理科

解读人:赵子旭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3020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