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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文字解读】宣城市《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04
索引号: 11341700MB1915595L/202308-00016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文字解读】宣城市《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04
【文字解读】宣城市《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04 15:50 来源: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截至2023年上半年,我市个体工商户已达24.6万户,在全市各类市场主体中占比高达76.6%,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支持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意义重大,事关全市追赶江浙、争先江淮发展大局。

2023年3月15日,市委书记李中同志对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呈送的调研报告《消费市场信心不足 个体经营艰难维持》(《宣城调查》2023年第12期)批示:个体工商户容易成为政府扶持的盲点,经营比中小企业更加困难。

2023年5月10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

为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上级工作部署,全面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全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宣城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扶持个体工商户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起草出台了宣城市《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

二、制定意义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创举和重要成果,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非常可贵、可靠、可持续的战略资源,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促进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宣城市《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旨在结合本行政区域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力求以精准务实的举措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健康发展,为推动宣城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筑牢基础。

三、总体考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度重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要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难题,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政策帮扶”。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个体工商户运行情况和需求,立足部门职能,出台各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举措,突出降本减负,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优化服务供给,增强个体工商户发展信心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四、制定依据

宣城市《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主要依据安徽省《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市监函[2023]227号)《财政厅 人社厅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 人社部 人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 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皖财金[2020]506号)《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等规范性文件制定。

、制定过程

2023年5月15日,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向市发改委、经信局等部门印送《关于研究制定宣城市〈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的函》,收集汇总各部门工作举措,形成宣城市《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6月6日,向各市直单位、协会印发《关于征求〈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汇总各单位意见建议,形成会议集体讨论稿;6月15日,组织召开宣城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专题会议集中讨论,形成宣城市《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送审稿);6月21日完成措施涉及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的意见征集;6月25日完成公平竞争审查;7月11日完成合法性审查;7月25日送市发改委、经信局等13部门联合签发。

、工作目标

出台宣城市《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的工作目标在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服务全市“追赶江浙、争先江淮”发展大局,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难题,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帮扶措施,促进全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内容

宣城市《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举措》从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减轻税费负担、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五个方面出台三十条工作举措。

主要体现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营造良好环境。深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一单尽列、单外无单”,破除阻碍个体工商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歧视、妨碍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个体工商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严格落实《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保护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将全市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划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类,切实做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无处不在。

二是减轻经营负担。自2023年5月1日期,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参保单位和个人均按0.5%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相关税费,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地可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三是强化金融支持。持续推进“贷动小生意 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和小微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力度,编制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手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中央政策规定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基础上,提高到50万元,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对象申请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四是完善政策扶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建立宣城市专利监测管理服务平台,不断完善跨区域和多部门协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创新专利行政裁决审理方式,市市场监管局与市中院、市仲裁委、宣城海关等建立知识产权跨部门合作机制;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质量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品牌建设等质量基础设施要素资源,把个体工商户纳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等活动服务范围,为个体工商户提升质量管理能力、质量竞争力提供咨询和帮扶服务。

五是注重服务创新。化信用修复流程,加快经营异常名录移出速度,充分利用企业年度年报及工商联络员信息修改等契机,帮助个体工商户经过信用修复“轻装前进”;健全完善歇业备案制度,在正常营业和注销之间设置“歇业备案”,积极引导暂时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通过歇业备案暂停生产经营并保留主体资格,待条件好转后恢复经营;突出灵芝、绿茶、蜜枣、山核桃等地方特色产品产业,在宣州区、旌德县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全省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供经验和样板。

创新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先行先试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的通知》,我市宣州区、旌德县入选试点县(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试点工作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分型,将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存续时间、缴税情况、雇工人数等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分阶段进行帮扶的措施二是分类,对发展前景好、经营状况优、特色鲜明的个体工商户,按照不超过试点区县个体工商户总数5%的比例,分为“名”“”“”“新”四类定期开展选拔认定、建立数据库、进行重点培育。在完善分型分类标准、细化各项工作流程、制定各类帮扶政策措施等方面先行先试,为下一步全国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供经验和样板。

九、保障措施

发挥宣城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机制作用,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履行职责,与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共同遵守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定期通报有关情况,研究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共同推动《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举措》落实落细。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及时了解动态、反映情况,定期汇总、督办工作落实。

十、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关德政

政策咨询电话:0563-3033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