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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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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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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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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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和具体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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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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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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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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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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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交易成本(0.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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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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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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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新制定、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未被投诉举报的或投诉举报经核实不成立的,得0.02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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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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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新制定、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并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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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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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形成现行有效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目录,并于9月底前报送的得0.03分。未报送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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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现行有效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形成规则目录,于9月底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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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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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替代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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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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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保函使用,得0.1分,一项不支持的,扣0.0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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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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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明确四项保证金支持保函使用。
2、纳入招标文件事中事后检查和县市区交叉检查范围,检查结果纳入对县市区营商环境季度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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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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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不合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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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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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现问题,并在交易平台门户网站依法同步公开抽查情况,并按时报送的,得0.05分;对公开发现问题公开整改情况的,得0.1分。未开展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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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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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态化开展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现问题发放监督意见书、按季度进行通报,不断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季度通报及整改情况在市交易网站公开;
2.常态化开展县市区交叉检查,检查及整改情况纳入对县市区营商环境季度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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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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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国家层面指出辖区内存在不合理限制并责令整改或通报的,扣0.15分;被省级层面指出辖区内存在不合理限制并责令整改或通报的,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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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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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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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完成清理历史沉淀投标、履约等保证金工作,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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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监督科、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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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开展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专项清理退还工作;
2、每月核查投标保证金存量情况,确保投标保证金应退尽退;
3、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履约等保证金收退管理,严肃日常管理,建立调度机制;
4、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自查整改“回头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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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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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平台服务(0.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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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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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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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三方机构对各市平台服务情况评价得分,折算成该项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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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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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第三方评价内容对全市平台服务工作进行督促,完成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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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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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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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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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行“中标贷”金融服务,开展工作并取得成效,得0.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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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推动“中标贷”金融服务落地实施,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倾听企业融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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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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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动营业执照、建设工程相关证书等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的广泛应用,取得实际成效的,得0.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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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对接实现全国范围内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建设工程相关企业资质信息和人员注册资格信息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获取调用。将完善电子交易系统功能,进一步拓展营业执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等电子证照信息应用场景,实现电子证照信息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评标系统的广泛应用。
2、已实现电子签章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跨区域广泛应用,下一步将推动实现依托“皖信签”平台开展跨行业的电子签章服务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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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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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系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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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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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健全交易数据安全风险防范机制的,得0.03分;未发生数据安全风险事故的,得0.02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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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平台系统三级等保测评,落实网络安全防范措施,部署堡垒机、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主机安全防护等安全服务,保障平台系统和数据安全;
2、通过数据加密、权限控制、数字认证、电子签名等技术手段全面保障交易数据安全,有效防范交易数据安全风险;
3、制定平台系统数据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数据使用全过程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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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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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交易监管(0.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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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监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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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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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交易活动在线监测和预警并取得实质性成效的,得0.07分,成效不明显,酌情扣分;按季度报送工作进展的,得0.03分,否则,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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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调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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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季度开展大数据分析,对市本级的线索予以查办,对各县市区的线索,根据属地原则移交各县市区处理,处理及报送情况纳入市对县目标考核;
2、常态化开展线索分析研判,对各科室监督检查发现、上级部门转交、其他部门移交、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开展分析研判,综合运用信用处理、行政处罚、移交公安等手段对违法违规问题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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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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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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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宣贯、培训,得0.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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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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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评标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强化评标专家评审责任,提升业务水平和评标效能;
2.通过皖事通APP向评标评审专家推送相关制度文件,帮助专家及时开展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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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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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专家管理服务相关制度规范,并及时上墙、上网、上皖事通APP的,得0.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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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监督科、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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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草完善《关于专家抽取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专家抽取服务工作,加强对专家抽取的安全与保密管理;
2、及时公开专家管理服务制度信息,上墙、上网、上皖事通APP;
3、严格按照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完善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机制,及时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专家服务”栏目、皖事通APP公开相关制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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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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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变更审核合格率100%的,得0.01分。合格率为100%,不扣分;合格率98%(含)—100%,扣0.001分,合格率96%(含)—98%,扣0.002分,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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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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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审核评标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资料,对专业信息、工作经历等内容填写不准确、不完整的,及时提醒申请人修改完善;对资质、年限等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相关政策规定,力争审核合格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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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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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家培训、录入培训及考核结果,上传培训课件和视频,得0.03分。专家库管理系统查验不到记录的,每项扣0.0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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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年开展评标专家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评标专家评审责任,提升业务水平和评标效能;
2.及时将专家培训情况及日常考评结果在系统中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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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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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办理专家咨询、临时请假、考评考核、劳务费结算等事项,无异议或经查异议不实,得0.05分。专家投诉反映事项多、接待处置不及时、没有有效解决措施、推诿扯皮、经督办后仍不能及时有效处置,扣0.02分。因工作失误导致专家投诉、信访等情况,扣0.01分。专家咨询没有按规定答复、考评异议没有按规定办理各扣0.01分,专家劳务费没有按规定录入,扣0.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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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规范评标专家咨询、抽取、考评、劳务费结算等工作,严格落实招标项目“一标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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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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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V3.0)要求,推送项目相关信息数据,完善项目信息,得0.02分;未完成推送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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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代理公司严格按照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V3.0)要求,及时录入推送项目相关数据,完善项目信息;
2、每周核查所抽项目相关数据推送情况,确保项目信息及时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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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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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发生专家信息泄露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0.05—0.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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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评标专家信息管理,对招标项目评标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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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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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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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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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市每月在省监管网发布信息6条、得0.03分;报送不足上述要求的,按比例得0.01分;未报送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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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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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全市线上信息宣传培训,提高全市公管干部宣传写作能力;
2.印发信息宣传相关通知,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责任;
3.定期对信息宣传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增强全市公管干部信息宣传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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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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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关信息被省级以上官方媒介采用,每篇加0.01分,加满0.02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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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宣城日报合作,拓宽信息宣传渠道,扩大社会影响力;
2.分解宣传任务安排表,进一步压实各科室、中心责任;
3.主动与市委宣传部联系,积极选送优秀稿件,提高省级以上官方媒介采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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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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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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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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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交易、服务、监管等方面积极开展创新工作,经核实认定的,视情予以加分,每项加分0.01分,加满0.04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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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交易中心(业务科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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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交易中心结合本职工作,进行探索创新,并形成成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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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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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大比武”活动中取得成绩,一等奖得0.02分,二等奖得0.015分,三等奖得0.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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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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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全市业务“大比武”比赛,选派人员参加“大比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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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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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揭榜挂帅”活动,参与得0.01分;相关研究成果被省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得0.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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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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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课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化转型路径研究”,研究并形成理论和实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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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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