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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303-00112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文字解读】《宣城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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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文字解读】《宣城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24
【文字解读】《宣城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3-03-24 16:09 来源:市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背景和依据

    2022年5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6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全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22年12月28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安徽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行动方案(2022—2025年)》,对全省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具体行动也是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维护城市安全运行,对推动城市更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系统解决管道材质老化破损、不符合建设标准、被建(构)筑物占压等问题,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韧性安全水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安全事故。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1月5日,根据市政府要求,市城管执法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开始起草《行动方案》初稿。期间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合理吸纳修改。2月22日,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行动方案》送审稿。2月23日,再次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修改意见。3月9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3月13日,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合规性审查。3月2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3月22日以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名义联合印发。

四、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适应全市燃气、供水、排水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需要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至2025年底基本完成更新改造任务,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五、主要任务

对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老化管道和设施实施更新改造

(一)范围:城市和县城老旧管道。

(二)对象:一是燃气管道和设施,包含市政管道与庭院管道、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厂站和设施、用户设施。二是其它管道和设施,包含供水管道和设施、排水管道。

(三)标准:一是材质落后的管道,如灰口铸铁管、水泥管、石棉管等。二是建成时间长的管道,如运行年限满20年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满30年存在隐患的供水管等。三是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管道,如被占压的燃气管、存在泄漏的供水管、破损变形的排水管等。四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场站设施及居民用户设施。

(四)进度安排:2022年至2025年,全市计划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564.14公里。其中,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187.7公里,城市供水管道等更新改造227.44公里,城市排水管道等更新改造149公里2022年,全市已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180.26公里。2023年,计划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130.57公里。2024年,计划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114.97公里。2025年,计划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138.34公里。

六、创新举措

建立健全政府统筹、专业经营单位实施、有关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街道、社区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

规范项目管理。精简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审批事项和环节,建立健全快速审批机制。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和技术规范,按规定做好改造通气、通水等关键环节安全监控,强化施工安全事故和质量安全隐患防范。

同步推进城市管网信息化建设,将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信息纳入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并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七、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推动。成立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行动工作专班,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全市更新改造行动的组织实施。

加大资金投入。专业经营单位要依法履行对其服务范围内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建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资金由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机制。工商业等用户承担业主专有部分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引导和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加大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统筹做好道路开挖修复、园林绿地补偿等收费事项。

加强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做好设施保护,约束经营者、使用者和社会公众的负面行为。促进燃气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八、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城管执法公用市政处   满晓强  

联系方式:0563-2833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