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宣城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宣城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月11日
宣城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要求,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和健康大会上提出的“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指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要求,根据省爱卫办、健康安徽行动推进办《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皖爱卫办〔2022〕18号)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大健康理念,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的全过程各环节,把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作为落实健康优先理念的政策工具,将公共政策、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列入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范围,不断提升政府各部门科学决策和现代化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健康宣城建设。
二、基本原则
对拟定的公共政策、城市规划和重大项目,按照健康优先、改革创新、实事求是、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为政府有关决策提供前瞻性评价报告,确保公共政策、城市规划和重大项目在计划阶段能够采取措施,实现积极健康影响的最大化和健康危害的最小化,切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
三、总体目标
到2023年6月,公共政策、城市规划和重大项目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方法、路径、工具基本建立,至少选择2个公共政策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到2023年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运行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试点工作提质扩面,公共政策、城市规划和重大项目提交评价评估覆盖率逐步提升。
从2024年起,全面推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到2030年,公共政策、城市规划和重大项目的提交评价评估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中城市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政府投资的重大民生工程项目评价评估覆盖率达到100%。
四、主要内容
(一)评价评估对象
1. 公共政策。由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拟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即以市人民政府及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名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公共政策。
市政府及各部门的内设机构发布的公文,以及转发上级政府或部门的文件,不属于评估对象。
2. 城市规划。市政府规划、市直部门事业发展规划等。
3. 重大项目。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大项目。
(二)评价评估内容
遵循大健康理念,从最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以物质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生物心理因素、生活方式因素、医疗服务因素等健康影响因素和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和道德健康“四维健康观”为依据,评估相关政策、规划和重大项目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危害健康的因素,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因子,提出改进对策建议。
(三)实施主体
1. 需要市政府行文发布的政策、规划,由健康宣城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2. 各市直部门制定的,不需政府行文发布的政策、规划,由各部门组织实施,评价评估结果报健康宣城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3. 重大项目,按照现有相关法律规定,由项目审批或备案部门在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并作为一个章节单独编制,必要时邀请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共同参与评价评估。
五、实施步骤
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实施步骤分为:提交登记、评价评估、结果备案、结果运用和跟踪监测5个阶段。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介入,公共政策、规划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应选择在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前,重大项目的评价评估应选择在环境影响评价时同步介入。
(一)提交登记。根据《各部门涉及健康相关因素的政策文件范围》,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就拟定政策的意向及目录内容,提交健康宣城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评价评估。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实施主体根据起草文件所涉及领域,采用“(2+X)模式”,依托市政府法律事务与立法咨询专家库,组建健康影响评估专家组。其中“2”为卫生健康领域专家和法律法规领域专家,“X”为根据拟决策的领域,所选择的其他学科专业的专家,参加总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组通过文献分析、现场调研、公众意见调查和专家质(函)询等方法,结合政策和规划制定、项目实施背景和涉及人群现状资料,识别政策或项目涉及到的健康决定因素,从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的角度确定政策或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给出评价评估结论,提出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的建议,并最终完成政策或项目条款修改清单表或报告书的编制。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组汇总修改清单表或报告书意见,完成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报告。评价评估过程应注重效率优先,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决策时间成本,原则上评价评估过程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评价评估对象特别重大的,评价评估过程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结果备案。所有公共政策、规划和重大项目的修改清单表和评价评估报告均须提交至健康宣城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备案。没有通过审核的,需要根据评价评估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组再次审核确认。
(四)结果运用。需要市政府行文发布的政策、规划,由健康宣城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将评价评估报告提交至政策制定部门,通过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继续政策出台流程,未通过的,政策制订部门按照反馈意见修订完善。以市政府所属部门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政策制订部门自行参考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结果,进行政策修订完善。
(五)跟踪监测。拟定政策在发布实施过程中,由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跟踪监测工作。主要包括评价政策执行情况,监测健康因素的变化情况以及人群健康状况的变化及发展趋势,评估政策对人群健康的潜在影响。通过收集与重要公共政策实施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了解健康决定因素及人群健康状况的发展变化,并将监测结果与其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报告相比较,以进一步验证并发现政策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影响健康的问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优先选择社会关注度高、覆盖人群广泛的公共政策、规划和重大项目,试点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探索总结经验,按照“先行先试、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健康宣城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全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工作。县(市、区)政府同步开展试点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力、专技结合”的工作思路,市卫健委负责评价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支持,其他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提供并执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评价评估评估政策和项目。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联席会议制度,健康宣城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和规范辖区内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实施工作,研究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审议和推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工作。
(三)构建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网络,统筹协调政策、规划的制定部门和重大项目的监管部门,促进各部门间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及政策咨询,推动公共政策、规划和重大项目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的落实。政策、规划制定单位负责提交登记,进行本部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健康宣城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定期交流制度、总结经验,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建设工作,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团队的联系,提升工作能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意识,充分认识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对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倡导、干部培训等方式,促使“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运用到健康问题的应对,积极主动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同时,要强化宣传引导,探索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评价欧评估机制,让人民群众对政策、规划和重大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健康消极影响进行监督。
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技术流程、操作手册等相关材料由市卫健委(健康宣城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制定发布。
附件:各部门涉及健康相关因素的政策文件范围
附件
各部门涉及健康相关因素的政策文件范围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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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健康相关因素的政策文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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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健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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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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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民健康素养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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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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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健康生活行为方式纳入文明城市活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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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健康政策和知识宣传力度,倡导建立健康文化氛围,保障健康类节目、栏目和公益广告播放的政策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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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医疗、保健、药物、健康管理类电视广告的播放前资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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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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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传播健康理念和知识的措施及办法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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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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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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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健康城市建设大健康专题纳入日常培训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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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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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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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健康领域规划和投资的意见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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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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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健康促进与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健康促进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目标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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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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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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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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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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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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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和身心素养的办法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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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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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的方案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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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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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规范性措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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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的规定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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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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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推动全民体育健身活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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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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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体育健身知识科普宣传活动的办法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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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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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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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健康领域科学研究和产品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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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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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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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工业节能降耗的方案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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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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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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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维护社会治安的方案或措施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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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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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交通程序管理,维护交通安全的方案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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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案或措施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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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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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会救助水平的措施及办法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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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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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区健康和养老服务建设的政策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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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健康领域社会组织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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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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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法律援助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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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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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社会安置帮教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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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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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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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城市治理重大项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重点慢性病防治项目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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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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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有企业健康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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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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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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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政策制度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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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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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管理制度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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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工伤等保险水平有关问题政策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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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有关事项的公共政策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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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健康素养列入新职工干部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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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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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健康元素融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涉及公共卫生、医疗、教育、文体及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和布局要求应符合大健康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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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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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预案的编制以及加强地质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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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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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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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健康影响评估政策和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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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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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的措施或办法的规范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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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导和协调解决跨地域、跨领域、跨部门的重大环境问题的办法或方案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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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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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工程项目的健康影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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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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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步道建设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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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加强环境、健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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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性住房供给的政策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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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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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市交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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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公共交通、绿色交通的文件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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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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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交通工具及车站卫生环境建设和无烟环境建设的制度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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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道路设计和施工中加强环境、健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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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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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人、畜、禽粪便和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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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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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药监督管理的政策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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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有机肥和化肥结合使用,净化城乡环境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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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和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实施措施或方案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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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预案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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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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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农产品、畜牧产品产量和质量及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的政策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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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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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安全饮用水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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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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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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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市场、商场、超市健康促进工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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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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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市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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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A级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控烟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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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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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点紧急援助预案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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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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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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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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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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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人均就诊费用、控制人均抗生素使用、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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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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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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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职业卫生防护和管理,保障职业健康的政策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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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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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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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安全事故的规范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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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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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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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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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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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医疗保障资金、医院成本核算、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和福利资金规范使用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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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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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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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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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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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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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施方案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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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康相关产品和服务监管办法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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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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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康类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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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的制度及办法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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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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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种设备运营维护管理的有关办法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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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医疗、药物、保健、健康管理类商业广告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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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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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及医疗、药物、保健、健康管理等商业机构(如药店、诊所、养生馆、健康管理公司等机构)工商注册的资质审查管理办法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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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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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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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卫健部门开展健康城市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并定期提供有关统计指标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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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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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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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植树造林,绿化环境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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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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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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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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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职工参加医疗等保险水平有关问题的政策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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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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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市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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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健康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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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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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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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相关规划和设施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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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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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园林绿化、绿地管理等制度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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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相关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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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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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纳入各级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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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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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健康城市、健康企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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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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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纳入各级团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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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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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健康城市、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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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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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纳入各级妇联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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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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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健康家庭培育,倡议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健康家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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