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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宣城市“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16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2XP/202306-00072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宣城市“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16
《宣城市“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16 17:08 来源: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市林业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行、市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宣城市“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方案》(财金〔2023〕300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发挥农业保险具有的联系“三农”紧、了解需求快、服务网点多、农户信任支持等优势,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投入“三农”领域,更好服务宣城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安徽省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安徽省“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原则,依托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路径,试点实施我市“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财政局履行农业保险牵头责任,起草了《宣城市“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方案》,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宣城银保监局等部门多方交流、多次研讨相关工作,并向各保险机构征求意见,以正式文件印发。

四、工作目标

2025年全市农村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金融产品更加丰富,涉农主体金融素养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供给基本满足农户需求,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担保、期货、基金等支持作用有效发挥;金融资本与“三农”产业、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深度耦合,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显著增强。

五、主要内容及创新举措

创新方式——采取“1+3+N”模式

 

 

 

 

 

 

 

1

农业保险

3

1个村级保险(金融)服务窗口

1名协保员

1套金融业务信息系统

担保

信贷

基金

期货

绿色农业

林长制改革

主要内容: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粘合剂”作用,集聚保险、信贷、担保、期货、基金等金融资源,采取“1+3+N”模式,实现“一门受理、一站服务、一网通办”,一改以往农村金融服务多头对接为单点对接,最大程度的方便农户享有金融服务。

创新举措: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实施6项重点行动。

(一)下大力气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质效

创新举措——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质效

(四个方面)

深度整合金融服务载体

提升优化协保员服务质效

建立保险(金融)信息共享平台

拓展多样化农村金融服务事项

 

(二)真金白银撬动金融资源支持“三农”领域

创新举措——真金白银撬动金融资源支持“三农”领域

(五个方面)

引导保险、担保、银行机构深度合作

鼓励参与省新兴产业母子基金

运用期货工具对冲农产品市场风险

鼓励开展农产品质量绿色保险

推动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附加险”的林业保险产品体系

1.实施“农业保险+担保+信贷”融资行动利用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成果,引导保险、担保、银行机构深度合作;综合运用“农业保险+担保+信贷”模式,拓展“见保即贷”“见担即贷”“见贷即担”等业务;统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

2.实施“农业保险+基金”增效行动。拓宽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鼓励参与省新兴产业母子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绿色食品等农业产业发展鼓励扩大对我市新兴产业项目财务性投资规模遴选保险资金投资项目,加大对农业产业链融资支持力度。 

3.实施“农业保险+期货”保价行动。发挥“保险+期货”作用,在产粮大县全面落实玉米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在主要产区探索开展大豆、生猪、鸡蛋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支持“保险+期货”县域覆盖项目试点运用期货工具对冲农产品市场风险,推动农业保险“保价格、保收入”

4.实施“农业保险+绿色农业”拓展行动。探索绿色农产品保险,鼓励开展农产品质量、品牌溯源、环境污染、耕地地力指数、天气指数等绿色保险,以及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两品一标”农产品保险加大绿色农产品保险扶持鼓励优先将符合地区环保目标以及种植、养殖产业政策的绿色保险,纳入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补贴范围

5.实施“农业保险+林长制改革”对接行动。鼓励开展碳汇价值、碳汇指数、绿色林产品溯源、林木优质种质资源、林木育种、古树名木等特色林产品创新保险,推动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附加险”的林业保险产品体系探索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保险探索开展国有林场一揽子综合保险,将国有林场场房、仓库、林业机具等生产设施设备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将林业产业纳入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和绿色食品产业基金扶持范围扩大林权抵押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长周期、低利率、宽期限的林木产业信贷产品。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协调推进,整合利用资源;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监督考评,严抓属地责任;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反思,提高政策覆盖;加强督导评估,及时分析反馈,确保政策落地。

七、政策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宣城市财政局

联系人:胡海荣

联系电话:0563-3025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