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5日、6日、7日,执法人员对郎溪远华纺织有限公司开展信访件调查时,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操作工邱某江、王某发、刘某海2023年6月14日、6月18日和8月13日在该公司废水排放时化学需氧量(COD)自动监测数据超标的情况下,通过手工关闭水质自动采样器进水管路红色进水阀和向水质自动采样器进水管路红色进水阀上部的Y型过滤器中添加自来水和纯净水的方式,致使自动监测设备不能采集监测真实排放的水样,涉嫌存在故意干扰水质自动采样器正常运行、故意稀释自动监测设备待监测排放水样样品等篡改监测数据的行为,最终导致自动监测数据失真。
根据《2022年宣城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3年宣城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郎溪远华纺织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郎溪远华纺织有限公司为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上述行为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第四条第六项、第八项关于“篡改监测数据”的认定情形,涉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一条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的认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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