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宣人社监罚〔2023〕1号
被处罚单位:安徽晧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执法部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3年9月2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
安徽晧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瀚蓝(宣城)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新建飞灰固化系统输灰管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拖欠仇泽波等14人2022年6月至12月工资107152元,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以上事实有:瀚蓝(宣城)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新建飞灰固化系统输灰管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汇总表,2022年6月至12月工资表、考勤表,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劳动合同、宣城瀚蓝固废项目农民工工资完成支付明细(30%)、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宣人社监令〔2023〕5号)及送达回证等为证。
安徽晧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一款,《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安徽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基准规则(试行)》规定,决定对安徽晧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8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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