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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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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00486288437D/202310-0000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主题分类: 其他 / 残疾人 / 通知
名称: 关于市级用人单位申报2022年度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09
索引号: 12341700486288437D/202310-0000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主题分类: 其他 / 残疾人 / 通知
名称: 关于市级用人单位申报2022年度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09
关于市级用人单位申报2022年度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9 15:33 来源:宣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级用人单位:
    现将市级用人单位申报2022年度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按规定办理了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年审。经宣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认定,上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超过1.5%,且超比例部分实际安排就业的残疾人数超出1人(含1人)的非财政拨款的市级用人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管辖);
    (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不享受超比例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上年度用人单位每超比例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奖励用人单位3000元。
     上年度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以全国按比例联网认证系统认定结果为准,在核算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中,重度残疾人员按1名残疾人员工计算;上年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人数经计算后为非整数的,取小数点前的整数。
     三、申请材料
     1.《宣城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年度在税务系统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情况材料。
     3.用人单位须自行申报所需材料,所报材料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报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申报不实,一切后果用人单位自负。
     四、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时间:自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23111日止,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用人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地点:宣城市残联就业中心(鳌峰中路394楼)。
     联系电话:3035243;邮箱:ah_xccl@163.com
     附件:宣城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请表

                                  

                              宣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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