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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28327G/202308-0002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23年第17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30
索引号: 11341700MB1728327G/202308-0002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23年第17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30
关于市政协2023年第17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30 18:05 来源: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市政协2023年173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宣城市基层委: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减轻我市重特大疾病患者负担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宣城银保监分局,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对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工作,根据国家、省的相关规定,通过建立健全“保基本、全覆盖、守底线”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积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大病救助,合力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一、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建议

为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同发展和治理落到实处,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紧紧围绕综合医改重点任务,扎实做好综合医改工作一是确定了全市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任务,包括全面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和下沉扩容、持续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改革等五个方面23项重点工作。二是举办“追赶江浙、争先江淮,推动综合医改工作高质量发展”培训会,邀请国家、省卫健委和外省市医改专家,对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市区政府、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进行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内容专项培训。三是创新举办3期宣城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双月论坛”,全市公立医院围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学科建设、医共体医药同质化等内容进行了交流研讨。四是积极引进长三角地区优质医疗资源,与沪苏浙等地高水平医院建立医联体、专科联盟或协作共建等合作关系46个。推动公立医院转型升级,3所县级公立医院通过省卫健委三级医院执业登记准入验收,全市三级医院达到6所。五是创新开展“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建设工作,着力提升我市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和医学科技水平,2021年启动以来,我市从长三角地区27家三甲医院引进了40名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知名专家,截至今年6月底,累计开展了门诊18272人次、带教1389次、三四级手术1430台次、新项目新技术数量115项,初步达到“专家引进来、患者留下来、能力强起来、医保省下来”的目标。六是加快推进以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为牵头医院,宣城城区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成员的2个紧密型城市医联体。七是对全市16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进行全覆盖考核在宁国市人民医院、泾县医院开展医共体医药同质化管理项目试点工作,广德市探索人、财、物全方面托管型紧密型医共体试点。

    二、关于“救助保障兜底功效还需进一步发挥”建议

全市医保部门在坚持医保制度普惠性保障功能的同时,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实行公平普惠的基本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封顶线建立健全全市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坚持医疗救助分类施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分别为80%75%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年度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的,超过部分救助60%;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年度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救助50%;年度救助封顶线5万元。建立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重点人群倾斜救助机制上述救助对象年度个人自付合规费用1.5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倾斜救助,救助比例50%,年度救助封顶线5万元。同时,会同民政部门、乡村振兴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强基金预算和执行监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功能,确保政策落实。2022年,全市医疗救助基金各级补助资金共计12259.6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573万元、省级财政411万元、县级财政6275.62万元。2022年,全市医疗救助支出12777万元,其中:用于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1947万元、住院救助支出6861万元、门诊救助支出3969万元。

    三、关于“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还需进一步发展”建议

市医保部门、市银保监部门坚持把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作为重要工作,引领保险业发挥健康保险作用,积极参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助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着力进一步减轻我市重特大疾病患者负担,为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贡献力量。一是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基本医保经办业务截至目前,全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项目6个,服务162.24万参保群众,管理基金规模15.72亿元,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管办分开、适度竞争”的有效经办模式和运行机制。二是推动保险机构做好大病保险承办。全市保险机构承办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2023年上半年,全保险公司累计为3.57万人次赔付5140.1万元,赔付人数3.43万人,人均赔付0.9万元,最高赔付30万元,切实减轻了参保群众医疗负担。三是重点发展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引导辖区内保险机构不断丰富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供给,推出“皖惠保”“徽康保”,为全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了有效的风险保障。2023年上半年,全普惠型医疗保险项目约17万人参保,提供风险保障约3600亿元,向286人次赔付253.21万元。

    四、关于“社会力量救助保障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建议

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采取多项政策措施缓解城乡居民因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问题。一是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完善整户保与单人保相结合的低保制度,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出台《宣城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认定办法》,对因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病病导致自负医疗费用支出较大,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实行“遇困即扶、应救尽救”工作措施,强化“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对因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10倍。对于重大生活困难,临时救助标准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额度。三是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为及时为困难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我市全面推进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对接受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府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一定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补充救助,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政府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救助。一般情况下,补充救助不超过500元每人次,应急救助不超过1000元每人次。市县两级慈善组织,相继设立社会救助专项基金或帮扶项目,持续开展重大病病资助等急难救助。实施救助后,救助对象急难情况得到缓解但仍存在特殊困难的,积极联系有关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实施有针对性地救助帮扶措施。

    五、关于“多层次社会保障还需进一步优化”建议

我市已建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市级统筹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体化政策设计、一站式经办服务、通道式费用补助”。一是基本医保覆盖全民,发挥主体制度保障作用。我市在制度上实现参保对象全覆盖,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个人缴费给予政府补贴,确保应保尽保。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待遇保障体系。门诊待遇保障方面,对所有参保人员建立了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职工医保年度起付线为800元,支付限额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50%至65%,居民医保不设起付线,支付限额为150元,报销比例为55%;建立了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74个病种的门诊慢特病政策;住院待遇保障方面,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市域内就医,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达到92%和75%以上,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1万和25万。二是健全大病医疗保障机制,大病患者进一步减负。作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大病保险对高额医疗费用的大病患者在享有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再给予进一步减负。2023年,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省内最高支付30万元,省外20万元。三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增强托底保障能力。为进一步编密织牢民生保障网,解决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我市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在做好资助符合条件救助对象参保工作的同时,对救助对象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医疗救助,并实行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分别为80%75%,封顶线5万元。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人员的较高医疗费用,给予倾斜救助个人自付合规费用1.5万元以上的部分,救助比例50%,封顶线5万元。

    为进一步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负担,加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努力方向。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要求,不断健全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政策;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健全医疗救助精准识别工作机制。医保部门已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实现了困难人群信息数据共享,并建立了大额医疗支出预警机制,以切实提高政府部门主动发现困难群众的能力,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享尽享”;三是认真执行医保药品政策,保障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医保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做好包括谈判药品在内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落地执行工作,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完善目录内药品配备,满足医疗救治需要;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参保单位和个人选择适合的企业补充保险或商业健康保险,提高自身抵御重大疾病医疗负担的能力;五是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2个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广德市综合医改省级示范区建设工作,宁国市人民医院、泾县医院高质量完成医共体医药同质化管理项目试点工作,宁国市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省级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对你们关注医疗保障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你们工作愉快、身体健康!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陈嵩栋

联系电话:2830097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9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