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部门办理实际,部分单位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予以公布,请各位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目录如有动态调整,请及时发市司法局邮箱。 联系人:周颖;电话:3028902. 邮箱:xcssfjzfjdk@126.com。
附件:宣城市市直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2023)
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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