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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15595L/202311-00052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城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28
索引号: 11341700MB1915595L/202311-00052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城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28
宣城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
发布时间:2023-11-28 16:13 来源: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宣城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宣城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主要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强国、质量强省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质量强市建设,推进质量提升,夯实质量基础,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以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宣城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着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全方位建设质量强市,为现代化美好宣城建设提供质量支撑。

(二)发展目标

2025年,产品、工程、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宣城质量和宣城品牌影响力逐步彰显,新兴产业质量竞争力迈入全省先进水平,区域质量发展更加均衡,质量基础设施更加坚实,质量监管体系更加健全,质量治理效能显著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质量强市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增长潜力充分发挥,经济结构更加优化,科技创新战略支撑作用明显增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GDP能源消耗不断下降,经济发展韧性和抗冲击能力显著增强。

——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和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制造业实现技术迭代、质量升级和在全省第一方阵中争先进位,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90,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显著扩大,服务供给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在全省服务网络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建成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

——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质量供给和需求更加适配,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5%,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分别达94%、92%;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国省干线公路和一般水运工程一次抽检合格率分别达97%和95%,水利工程质量稳居全省前列,推出一批品质工程、百年工程;公共服务满意度居全国先进行列。

——企业和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品牌培育、发展、壮大的促进机制更加健全,企业质量和品牌美誉度明显提升,培育制造业皖美品牌示范企业40家以上。

——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布局更加合理,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实现更高水平协同发展,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280项以上,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项以上、国家标准30项以上,各类质量认证证书超过6500张。

——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地方性质量政策法规逐步健全,质量监管体系更趋科学严密,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更加有效,重点监控目录产品监督抽查覆盖率达100%,长三角质量监管一体化取得突破性进展,质量人才队伍持续壮大,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实现全覆盖,全民质量素养不断增强,质量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领先全省,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宣城质量和宣城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二、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

(三)夯实创新宣城质量基石。以科技创新为牵引,攀登质量阶梯。围绕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统筹制度、企业、平台、市场等关键环节,加快构建“2+8”特色产业链。聚焦汽车零部件、新能源两大核心产业以及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装备、新材料、大数据和软件信息服务业、文房四宝等文旅产业、精细化工、绿色食品和大健康等优势产业,围绕培育2个1000亿级核心产业、8个500亿级优势产业开展质量提升。构建具有宣城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协同开展质量技术、管理、制度创新,提升创新链整体效能。实施科技创新“双倍增”行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关键共性技术转化,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促进创新能力整体跃升。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站作用,协同推进技术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应用,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权、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激发科技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促进共进宣城质量协同。推动区域质量发展与生产力布局、区位优势、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及社会发展需求对接融合,促进质量协调发展。坚持全域提升与重点突破并重,争创1个全国质量强县(市、区)示范城市,7个县(市、区)全部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开展质量协同发展试点,走出有宣城特色的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坚持把“一地六县”合作区作为全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一号工程”,在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方面一体化发展,在加快构建“一区、两片区、多组团”空间格局,高起点推动中国(安徽)自贸试验区宣城联动创新区建设上充分体现质量元素。深度参与共建南京都市圈,全面融入杭州都市圈,协同建设跨区域廊带,推进质量强市深层次融入“两圈多廊带”区域发展格局。探索开展“一地六县”长三角省际毗邻区域省际产业质量品牌提升合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专栏1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国家质量基础(NQI)设施(又称国家质量基础,NationalQualityInfrastructure,简称NQI)由联合国贸易发展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在2005年共同提出,是一个国家建立和执行“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所需的质量体制框架的统称。

工作目标:建成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指导站70个。逐年持续推进一站式服务指导站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主要措施:

切实摸清底数。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调研,针对重点产业、重点区域企业的质量需求、技术机构的资源现状、各方参加服务的意愿能力等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能力明。

找准服务模式。根据摸底情况,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布局、产业结构、技术能力、企业需求,积极学习吸收借鉴芜湖、湖州等地成熟经验,选择条件成熟的技术机构、园区等开展“一站式”服务。

(三)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在政务服务中心和基层品牌指导站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统一受理企业来访、来电咨询,全程跟踪服务。做好窗口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明确服务流程。也可以充分考虑当地产业布局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采用产业服务中心、园区工作站和流动服务站等形式。

(四)提供“一揽子”服务。重点围绕全市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一揽子服务。开展全方位质量诊断服务,帮助企业查找分析质量问题原因。

具体质量服务举措:标准化服务计量服务检验检测和认可服务认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质量管理服务品牌建设服务特种设备技术服务。

 

(五)增强美丽宣城质量支撑。聚焦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推动“生态+”理念与质量法规、政策、标准融合,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提升工程,优化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标准,加强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标准研制与应用,以质量进步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健全推行绿色设计的政策机制,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着力打造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的绿色制造新体系。打造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的示范标杆,推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建立覆盖制造业产品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绿色管理体系。以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开展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加快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攻关。推进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产品分销、运营维护和回收处置利用全过程绿色化。实施工业节能环保工程,提高绿色低碳技术、产品、装备和服务供给能力,培育一批能效、水效“领跑者”企业。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建立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可持续发展。推动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完善绿色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构筑开放宣城质量优势。对标融入沪苏浙,释放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的强劲活力。以“一地六县”长三角省际毗邻区域质量合作为重点,加强与长三角城市的质量合作,深度融入南京、杭州都市圈和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引进质量专家来宣城开展学术、工作交流。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国家质量活动和发达城市质量活动。实施外贸发展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用好“一带一路”、国际贸易协定、安徽自贸示范区等战略平台,增强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国际市场综合竞争优势,提升出口商品品质和单位价值。开展“安徽出口品牌”认定,着力提高自主品牌出口比重,支持企业参与“皖美制造·畅行全球”国际市场开拓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宣城海关)

(七)强化幸福宣城质量保障。开展质量惠民行动,推动企业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升级和质量改进,促进定制、体验、智能、时尚等新型消费提质扩容,满足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实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壮大工程,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打造2个以上高品质夜间消费街区和品质夜市,以及若干社区型居民夜间消费点。鼓励企业投保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相关保险,健全质量保证金制度。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商超、市场等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00户以上,推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三、提高产业质量竞争力

(八)推动一产“两强一增”。加快推进种业振兴,持续开展全市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建设省农作物区域站平台,深入推进我市良种攻关,力争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家禽新品种(配套系)2个,农作物新品种3个。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新收集保存农业种质资源200份,争取建设和完善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库(场、区、圃)8个。集中推广化肥、农药增效技术,减少使用传统地膜。实施机械强农行动,参加省农机装备创新研发推广联盟,推进农机更新换代,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质量。实施促进农民增收行动,创建“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和质量提升,培育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50个,促进农业增值、农民增收。实施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提升工程,构建覆盖农业生产、加工、分级、销售各环节的标准体系,试点构建农产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及相关标准综合体,争创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九)促进二产提质增效。加快建设“1+9”高能级产业平台。坚持走“科创+产业”道路,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以实施创新能力提升、特色产业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建设以“一地六县”合作区为引领、9个省级以上开发区为支撑的高能级产业平台体系。实施新兴产业质量提升工程,把质量建设贯穿于产业培育引进、做大做强的各个环节,全过程推动新兴产业向产业链中高端提质升级。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重点,加大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装备、纺织、食品等产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入,实现规上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围绕特色新材料、航空航天装备、医药及医疗器械等特色先导产业,开展质量赋能行动,超前布局质量可靠性等关键技术研究,打造未来技术应用场景,促进产业孵化与加速转化。实施工业“四基”基础再造工程,培育一批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四基”产品和技术。实施制造业产业链升级工程,围绕“2+8”特色产业,推行产业链“链长制”,集中实施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攻关项目。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行动,大力发展柔性定制、总集成总承包、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专栏2  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质量提升

宣城经开区:重点围绕汽车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食品医药、电子信息5个百亿产业,规上工业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宁国经开区:重点围绕汽车零部件、耐磨铸件和精密制造、电子信息、循环经济、食品及农林产品深加工、生产性服务业6个产业,规上工业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宣城高新区: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绿色新材料3个百亿级产业,规上工业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宣州经开区:重点围绕碳酸钙新材料、装备制造和家居3个主导产业,规上工业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郎溪经开区:重点围绕特色化成套设备、汽车零部件、电梯及配件、纺织新材料和绿色食品供应链5个百亿级产业集群,规上工业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广德经开区:重点围绕电子电路、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规上工业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泾县经开区:重点围绕电气机械和器械制造、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通用设备等主导产业,规上工业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绩溪经开区:重点围绕机械制造、健康食品医药、数字经济三大主导产业,规上工业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旌德经开区:重点围绕生物医药、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电子等主导产业,规上工业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十)加快三产锻长补短。以质量创新促进服务场景再造、业务再造、管理再造,推动服务业内部细分行业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服务系统集成,促进“物流+”“设计+”“电商+”等跨界融合发展,催生新产业、新产品、新模式,拓展服务业增值空间。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链,建设高能级产业平台,形成制造业与服务业互融互促的现代产业体系。开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支持各类涉农服务主体与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推动专业服务下乡,发展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科普教育等新业态,推动农业“接二连三”。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构建现代化供应链管理体系,促进现代流通业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围绕研发设计、试验验证、计量检测、标准制定、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等共性需求,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培育质量卓越产业集群。以质量卓越产业集群建设为牵引,建立健全产业集群“名品+名企+名产业+名产地”提升机制,构建质量管理协同、质量资源共享、企业分工协作的质量发展良好生态。加强农业产业集群建设,培育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样板。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培育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等特色产业集群。推动服务业集聚发展,培育具有影响力的服务业集群品牌。扎实推进长三角汽车零部件产业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和橡塑密封件产品首批安徽省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推动产业集群质量标准创新合作,加强创新技术研发,开展先进标准研制,推广卓越质量管理实践,创建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1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专栏3  长三角汽车零部件质量提升项目

目标任务: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为指导,结合国家大力发展汽车行业的战略,以夯实汽车零部件产业基础能力为重点,坚持应用牵引、问题导向,大力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通过“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改造,提升汽车零部件产业,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与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促进、补短板与锻长板相结合宣城市和长三角产业链相融合,积极推动汽车零部件建链补链强链扩链,聚焦增量突破、存量升级、总量壮大、质量提升,推动宣城市和长三角汽车零部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要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聚焦长三角区域特色产业和产品质量提升,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围绕示范试点建设,细化建设方案及内容,量化建设目标和任务,力求在23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到“十四五”期末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建立长三角一体化质量提升合作机制,二是建立长三角一体化质量技术交流机制,三是建立长三角一体化质量人才培育共享机制,四是建设一批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样板,五是推出一批长三角一体化质量提升标杆企业。

项目建设内容:深入开展调查分析工作提升企业质量管理理念加强质量工作政策帮扶强化检测平台建设推动汽车零部件产业标准化建设加强品牌引领推动品质创新建立质量提升专家服务队伍提升质量技术基础设施效能。

 

四、增加品牌产品、工程、服务供给

(十二)大力发展品牌农产品。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食用农产品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农药兽药残留风险监测参数达到70项以上,监测数量每年2批次/千人。推广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承诺达标农产品合格证监督管理。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实施优质品牌粮食工程,提升粮食品种品质品牌。强化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和分等分级。加强农产品食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追溯制度,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重点类别产品全过程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十三)加快推进品牌制造。围绕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开展质量提升。在积极谋划培育空间大数据、生物健康、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过程中注重质量元素,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始终。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提高研发设计与生产质量,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推动食品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建设“食安安徽”品牌。实施“十大皖药”科研攻关,强化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监管。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计划,推动船舶及船用装备、现代工程机械、先进农机、高端数控机床及工具等产品及其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实现可靠性倍增和品质升级。(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十四)着力建设品牌工程。实施工程质量提升工程,构建现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四个工地”建设行动,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推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企业质量承诺制。严格建材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等制度,对重要建材开展专项抽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推行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质量保险制度,建立质量保险与质量管理、品质提升、质量保修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加强标后合同履约监管。完善自建房全过程管理制度,建设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构建自建房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提升农村住房质量,实现农村危房动态清零。实施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加快建筑信息模型等数字化技术集成应用,推广先进建造设备和智能建造方式,推行绿色建造、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打造品质工程标杆。加快发展一批钢结构、古建筑、防腐保温等具有传统特色及国内领先施工工艺技术的建筑企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十五)持续升级品牌服务。实施服务业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引导物流、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吸引高能级专业服务机构集聚,开展质量标杆企业创建行动,做强本土品牌。开展质量满意度提升行动,推动餐饮、家政、物业、养老、文旅、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实现标准化、品牌化。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升级推进长三角(安徽)生态绿色康养基地建设、泾县国家养老皖南示范基地,打造旌德长三角康养基地,增加社会服务有效供给。提升家政物业、休闲旅游、房地产服务质量,改善居民服务体验。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支持开展养老服务认证试点、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形成一批服务消费品牌。围绕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需要,加强卫生、文体、教育、就业、交通、政务服务等领域服务设施、制度和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加强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传统服务业标准,建设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不少于4个。推行优质服务承诺、认证、标识制度,推动服务行业诚信化、标准化、职业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和知名企业。推行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加强服务质量监测评价能力建设,改善百姓服务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

五、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

(十六)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应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促进品种开发和品质升级。鼓励企业加强质量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推进质量设计、试验检测、可靠性工程等先进质量技术的研发应用。支持企业牵头组建质量创新联合体,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协同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共性技术攻关,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完善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三首”产品研发和示范应用体系。(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七)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生产经营战略,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活动,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实施企业质量管理“领跑者”计划,优化检验、认证等基础服务体系,补齐工业设计等基础服务短板,提升研发设计、品牌定位、工艺技术、生产装备、市场推广、售后运维全流程质量管理水平。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行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相融合,强化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积极参与“皖企登云”提质扩面,推动企业与云资源深度对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实施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精准帮扶行动,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比对和QC小组等质量管理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十八)壮大质量人才队伍。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推进质量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建设一支高水平现代化质量人才队伍。深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支持在宣高校设置质量管理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品质量与安全、质量管理与认证等质量相关学科,推动质量专业能力与新技术新产业深度融合。将质量知识纳入公民基本科学素质培育体系。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和工作体系,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育更多“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依托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等人才培训项目,以及继续教育平台质量培训模块,有重点地对质量专业技术人才、质量管理人才开展培训。深入实施“宛陵英才”计划,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培养一批引领检测技术、质量管理变革的拔尖人才。深入推进“宛陵匠才”计划,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力争到2025年全市规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实现全覆盖。加强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和质量技术能手队伍建设。推进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称制度,细化标准和流程,加强政策宣传,支持和鼓励更多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合工大宣城校区、宣城职院)

 

专栏4  首席质量官

设立首席质量官(CQO)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首席质量官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聘任,并授权其对本企业质量工作全面负责。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有利于明确质量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战略地位,为质量工作者发挥专长、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有利于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2020年,安徽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意见》(质办〔2020〕24号),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深入推进首席质量官制度。明确要求,到2023年12月底,全省中小企业首席质量官100%聘任到位;到2025年6月底,在各县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企业首席质量官100%培训到位。

首席质量官工作职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企业质量、品牌等方面的规划,并推动实施;组织制定企业质量考核奖惩制度,并推动实施;领导企业质量相关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及改进,推动通过相关认证;组织开展质量改进创新活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企业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开展质量教育培训、考试考核等;统筹协调顾客投诉收集、处置和分析,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统筹领导企业质量文化建设,推动实施品牌战略等。

 

(十九)发展先进质量文化。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树立“新质量”思维。实施质量文化提升工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质量文化建设,挖掘传统徽商诚实守信文化和现代安徽创新文化,鼓励企业参加质量品牌故事大赛、安徽省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等活动,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加强质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打造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质量文化进校园活动,积极参加大学生质量文化与品牌创意设计大赛等活动。办好“质量月”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

(二十)争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推进宣城品牌建设,开展品牌培育、传播、保护、利用四大行动,培育一批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美誉度好的自主品牌,申报“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打造一批“安徽新字号”。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深化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能力建设,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鼓励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健全宣城市政府质量奖评价机制,打造凝聚优秀企业文化特质、经营理念的宣城品牌整体形象。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加强品牌维护管理,做好品牌促进、品牌推介、品牌保护等服务。建设品牌转化服务平台,发展品牌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品牌专业人才队伍。丰富宣城品牌主题宣传形式,促进宣城品牌向安徽品牌、中国品牌、世界品牌跃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专栏5  宣城品牌创建工程

开展品牌培育行动。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组织开展目录标准制定、品牌征集、审核推荐、推选认定、培育保护等工作。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全面提升“宣商、宣企、宣品”新形象。鼓励食品企业开展“食安安徽”品牌认证,显著提高食品品牌经济贡献率。指导服务业企业争创服务业皖美品牌示范企业,树立行业标杆和服务典范,形成一批国内、省内具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和知名企业。鼓励企业参加“安徽出口品牌”认定,提高自主品牌出口比重。

开展品牌传播行动。推进品牌旗舰店、专营店布局,鼓励高端品牌在沪苏浙地区建设销售专柜、零售店、专营店、销售服务中心,鼓励高端品牌主体建设境外展示展销中心。在公共媒体开设宣城品牌展播栏目,利用“互联网+”“融媒体+”等手段展示宣城品牌建设成果。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加强宣城品牌宣传推介。

开展品牌保护行动。落实《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建立健全品牌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保护体系。深化部门间协作,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行刑衔接、诉调对接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实。组织开展商标、地理标志保护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组织、第三方机构等作用,引导企业强化无形资产、品牌资产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对套牌和滥用品牌行为惩处力度,加强品牌中介机构行为监管。健全品牌危机处理应急机制,提高品牌危机预警、风险规避和紧急事件应对的能力

开展品牌利用行动。引进、培育一批高层次的品牌研究机构和评价机构,开展品牌发展、品牌传播、品牌价值评估、品牌指数等研究,推动品牌在资源整合、要素集聚等方面发挥作用。完善农业品牌评价体系,发布公益性农业品牌评价与发展指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实施品牌质押贷款和专利知识产权入股等制度,支持品牌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鼓励品牌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延伸产业链条。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发挥中国(安徽)地理标志展示交易中心作用,推动更多地理标志纳入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产品目录,助力宣城品牌走出国门。

 

六、建设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

(二十一)加快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区域、产业质量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系统完备、结构优化、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实施计量能力提升工程,夯实计量基础工作,加强计量标准建设。充分发挥省文房四宝等5个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支持技术领先企业承担本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围绕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加速做优做大战新产业、积极培育前沿热点产业,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加强质量认证服务机构建设,推行消费品、装备制造、服务业等领域高端品质认证,推进有机产品和绿色产品认证。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经费保障,积极筹措资金,优化财政经费支出结构。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二)优化质量基础设施管理。建立协调高效的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推进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量值传递与溯源体系,规范和引导计量技术服务市场发展。创新标准化运行机制,优化标准供给二元结构,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全面推行企业标准总监制度,强化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与实施监督,提升标准供给质量和效率。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认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质量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和综合评价,提高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三)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围绕重点领域,开展计量、标准化和合格评定等技术服务,推动数据、设备、人才等资源合理配置,更好服务市场需求。搭建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工业制造领域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和检测数据的采集、管理和应用,为产业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的计量测试服务。实施“标准化+”行动,推动标准化在各领域的普及应用、深度融合。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拓展伙伴计划,构建协同服务网络,鼓励社会组织、专业技术机构、优势企业打造质量基础设施创新服务综合体,为企业发展、产业集群和产业链质量升级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区域内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集成融合,鼓励跨地区要素融通互补、协调发展。建设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机制,加大对出口企业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宣城海关)

七、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二十四)加强质量法治建设。推动产品安全、产品责任、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政府规章建设。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推进线索通报和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行刑衔接、检验鉴定结果互认。支持开展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推动实施质量惩罚性赔偿、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和社会帮扶并行发展的多元救济制度。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机制。持续完善质量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加大质量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质量法治观念。(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宣城海关)

(二十五)健全质量政策体系。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化、多层级的质量激励机制,健全完善质量奖奖励政策,持续加强政府质量奖奖励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质量信息披露制度,推动企业实施产品服务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和招投标制度,将质量、安全等要求贯彻到全过程,严把质量关,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机制。制定“三首”产品示范应用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健全覆盖质量、标准、品牌、专利等要素的融资增信体系,强化对质量改进、技术改造等的金融服务供给,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质量创新金融扶持力度。加强相关统计指标监测,开展质量统计分析。(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

(二十六)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制度改革,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特定群体的重点产品和服务领域,依法实施严格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优化省级重点产品目录,每年组织对100种以上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建立重大质量问题约谈机制。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处置,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开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建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产品召回技术支撑,强化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构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秩序监管,维护公平竞争。聚焦行业性、区域性质量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建立新产品新业态质量安全沙盒监管制度。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健全跨区域、跨行业监管协调联动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综合质量监管平台,推进跨部门监管信息共享、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数据资源局、宣城海关)

(二十七)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质量治理机制,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动员各行业、各地区及广大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方位推动质量升级。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和职业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消费者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提供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性评价、体验式调查,加强质量诚信自律,推动行业质量进步。引导消费者建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实施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社会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质量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专栏6  质量安全监管现代化工程

加强智慧监管赋能。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应用机制,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与政府各类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部门间涉企信息及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强化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依托省级企业信用风险监测模型,对质量高风险企业、行业、网格进行预警提示。

加强信用监管赋能。完善“1+N”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优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对风险状况的精准分类。健全信用约束惩戒机制,建立失信惩戒响应和反馈机制,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加大失信约束力度。强化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将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定期归集并记于企业名下,引导重点领域企业通过公示系统主动公示信用承诺,强化企业信用意识和社会监督。

加强网格化综合监管赋能。按照“边界清晰、工作均衡、全面覆盖、相互衔接”的要求,优化设置监管网格,形成权责明晰、分工协作、反应迅速、综合监管的质量监管网格。厘清网格化质量监管职责,建立网格风险排查与管控机制,强化风险排查与处置,优化从网格巡查、问题发现、信息上传、指令下达、执法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流程。

加强重点监管赋能。制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系列攻坚行动。实施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中药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充装单位安装视频监控强化建筑工程监督管理。

 

八、深度融入长三角质量发展

(二十八)促进区域产业质量联动提升。以长三角汽车零部件产业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建设为突破,开展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开展长三角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加强重点产业跨区域协作,合力打造新兴产业集群。推动长三角、“一地六县”合作区服务标准和监管体系建设,形成服务业重点领域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共同塑造长三角、“一地六县”合作区服务品牌。加强长三角、“一地六县”合作区文旅交流合作发展,推进打造长三角、“一地六县”合作区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加强与沪苏浙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对接,推进服务领域、项目、保障范围等衔接一致。联合开展长三角地区重点服务业质量监测和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加强长三角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合作,推进标准共研互认、品牌信息共享、专家资源共用和品牌联动宣传。加强长三角质量标杆企业经验交流分享,举办长三角首席质量官培训。举办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质量标准论坛、长三角质量品牌故事演讲大赛等质量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数据资源局)

(二十九)加快区域质量安全联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协作,建设长三角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深化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提升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水平。构建“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人员互派”的药品监管区域协作体系,推进跨区域跨领域信用联动惩戒机制。建设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互通平台,实现监督抽查数据互联共享、监督抽查结果互认,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治理。强化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协作,加强产品缺陷风险线索共享和缺陷调查联动。开展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动,推进长三角地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移动式压力容器等联合监管。强化知识产权联保,加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领域的案件移送、协助调查、联合执法、结果互认协作。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健全消费维权一体化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

(三十)推动区域质量技术资源共享。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标准化合作。积极推动计量检测资源融入长三角区域。推进长三角绿色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数据资源局)

九、组织保障

(三十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完善市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对全市质量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重点统筹质量发展规划制定、质量强市建设、质量品牌发展、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基础建设。

(三十二)强化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市、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将本纲要主要任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积极研究配套政策,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推动本纲要有效实施。

(三十三)开展督查评估。落实质量督查制度,形成有效的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机制。深化质量工作考核,优化考核方法和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纲要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建立纲要实施评估机制,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