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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11893J/202311-00060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
发布机构: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3
索引号: 11341700MB1911893J/202311-00060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
发布机构: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3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15:58 来源: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市、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2〕1317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534号),现下达你市(县、区)/单位2023年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见附件。

    请你市、县(区)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沟通,严格按照《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4号)要求,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请项目单位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完善项目绩效目标表,在收到资金30日内报我厅业务主管处室备案,并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在工作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厅财务处反馈(联系人:曹璇,电话:0551-63609675)

    附件:1.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分配表

    2.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绩效目标表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