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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690286780/202306-00132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事故灾害类预警】关于加强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号: 宣减救办﹝2023﹞6号
发布日期: 2023-06-11
索引号: 113417007690286780/202306-00132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事故灾害类预警】关于加强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号: 宣减救办﹝2023﹞6号
发布日期: 2023-06-11
【事故灾害类预警】关于加强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1 09:39 来源: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6月10日,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突遭强对流天气,芜湖市芜湖造船厂一塔吊倒塌致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省领导十分重视,做出重要批示。我市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深刻汲取芜湖市芜湖造船厂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根据省、市领导要求,现就加强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和强对流天气高发期,需注意防御强降水、雷击、短时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导致的各类灾害。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持底线思维,立足早部署、早行动、早防范,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责任到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切实加强监测预警

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变化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加强会商,认真研判可能引发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针对突发强对流天气特别是短时强降雨和夜间降雨,加强分乡(镇、街道)短临预警、暴雨重现期预警和夜间防范提醒,严格落实基层预警“叫应”机制,确保有突发雨情、水情、大风等能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责任人,指导基层和群众采取有针对性的防御措施。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依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到响应启动快、响应收尾稳。

三、切实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防御

水利、自然资源、城管、住建、农业等部门要做好强对流天气引发的城乡积涝、局部山洪、泥石流及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的监测和防御,严格落实山区库区、危旧房屋、易涝部位、地质灾害点、设施农业的安全防控措施,及时排查消除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隐患;要在强降雨期间及时预警并指导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严格落实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临灾转移。

四、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一要做好学校、医院、各类养老机构、社会(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等场所和道路、桥梁、供水、供电、供气、防火等公共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落实地下构筑物、地下停车场、下沉式立交桥、地下隧道、涵洞、内涝黑点设立警示标识,防触电、24小时应急值守等措施,并视情预置排水防涝队伍和装备。二要紧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文化旅游、城市运行等重点领域,落实防范措施。要加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厂区、成品仓库安全管控,及时转移易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要加强厂房、工棚、塔吊、户外广告牌、脚手架等重点对象的排查巡查,大风期间一律停止户外高空施工作业,禁止顶风冒险作业;要加强客运索道、玻璃栈道、漂流、吊桥等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林场等落实安全管控措施,防止强对流天气导致游客遇险;要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强化水库、山塘、水电站等隐患排查整治;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切实加强值守应急。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有关制度。提前预置抢险队伍、装备和物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灾情、险情时,能够及时处置到位。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规定,确保信息传递快速、救援救助及时。

                                                

                                             宣城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1日